费思箴
生平
费思箴是万历元年(1573年)癸酉科湖广乡试举人,十二年(1584年)授咸宁教谕[2],升丰县知县,改建当地土城为砖城,费用计亩而输不扰人民,不足的卖去官田以资助,六个月后告成,剩下材料则在北城兴建大观楼[3],再升为扬州清军同知,于地方劝民农桑、兴办水利不辞劳苦,回乡后在本州西北山麓砌坝数里至费家坪,以灌溉农田[1]。
引用
参考文献
- 同治《荆门直隶州志》·卷九·人物志
- 同治《咸宁县志》·卷六·秩官
- 光绪《丰县志》·卷四·职官类下
官衔 | ||
---|---|---|
前任: 孙起宗 |
明朝咸宁县教谕 1584年—1587年 |
继任: 赵子文 |
前任: 范围 |
明朝丰县知县 1587年—1592年 |
继任: 邓全谦 |
前任: 刘不息 |
明朝扬州府清军同知 万历年间 |
继任: 王以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