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之俊(?—17世纪),彦伯武昌府江夏县[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蔡之俊是崇祯十二年(1639年)的举人,以中书舍人加入何腾蛟军队,迁官检讨大理[1]隆武元年(1645年)高必正李赤心归附南明朝廷[2],蔡之俊和张家玉联合上疏:“防患未然的机会不多,应该趁着锐气攻入南京,不要让敌人喘息,后悔莫及。”刘承胤横行不法,他上表弹劾;又和宗室朱统鉡、朱盛澯跟随瞿式耜守卫桂林,运输物资有功,转官编修右庶子。他也和丁时魁友好,其时丁时魁被打入诏狱朱士鲲奏表他是其党羽,因此称病引退,隐居在西宁山直到去世[3]

引用

  1. ^ 1.0 1.1 钱海岳《南明史·卷五十八·列传第三十四》:(蔡)之俊,字彦伯,江夏人。崇祯十二年举于乡。以中书舍人参何腾蛟军,迁简讨、大理丞。
  2. ^ 钱海岳《南明史·卷二·本纪第二》:(隆武元年九月)甲寅……李自成余众李赤心、高必正等来归,与总督何腾蛟、巡抚堵胤锡合营,上大喜告庙。
  3. ^ 钱海岳《南明史·卷五十八·列传第三十四》:高必正、李赤心来归,与张家玉合疏言:“曲突徙薪,事几不再。当乘其锐气,会𢭏南京,勿令转合敌人,后悔噬脐。”刘承胤专横,疏劾之。已与宗室统鉡、盛澯从瞿式耜守桂林,运输有功,转编修、右庶子。与丁时魁厚善。时魁下诏狱,朱士鲲奏之俊为时魁党。之俊因移病去,隐西宁山中卒。

参考文献

  • 钱海岳南明史》·卷二·本纪第二
  • 钱海岳《南明史》·卷五十八·列传第三十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