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向荣 (明朝)

叶向荣(16世纪—1646年),锺日浙江金华府金华县[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四十六年(1618年),叶向荣举戊午科举人,悉心照料怪病的父亲,后因教授弟弟成名,崇祯十三年(1640年)授宁都知县,任内有惠政,其时流寇邱旭东行劫邻乡,他捐资购买武器捕获其党羽七人;张献忠入侵江西,在宁都百里外建营,他昼夜登城防御,对方得知他有防备故不敢侵犯,不久张献忠屯驻马羊坑,在关下埋伏十人,他侦察后立刻斩杀,陈尸荒野,又亲自领导乡勇出击,杀死敌军二百多人,生擒十五人,其余都逃去。

弘光年间,袁继咸周灿交章推荐叶向荣,因忤逆马士英只授与吉安同知,于是自行投劾归乡。很快朝廷升他为江西佥事,尚未就任金华已经失陷,他穿好衣冠,在项村投崖(一作投湖)而死,入祠宁都名宦祠,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追节愍

家族

叶向荣之子叶永堪,字更生,博通书籍,不应清朝考试[1][2]

引用

  1. ^ 1.0 1.1 钱海岳《南明史·卷一百五·列传第八十一》:叶向荣,字锺日,金华人。万历四十六年举于乡。授宁都知县,廉明有惠政。土寇邱旭东行劫邻乡,向荣捐金购械,获其魁七人。张献忠略江西,去宁都百里为营,向荣昼夜登陴。献忠知有备,不敢犯。已而献忠屯马羊坑,先伏十人于关下。向荣侦得,立斩之,陈尸于郊,自督乡勇衔枚出击,斩级二百余,生禽渠十五人,余皆窜去。弘光时,袁继咸、周灿交章荐之,以忤马士英意,量移吉安同知,遂投劾归。升江西佥事,未行,金华陷,衣冠投项村之野塘死。子永堪,字更生,博通经籍,不应试。
  2. ^ 光绪《金华县志·卷九·志人物第四》:叶向荣,字锺日,万历四十六年举人,父患奇疾,向荣委曲治疗获痊,教弟成名声称藉甚;崇祯十三年授寗都知县,政事具举,流贼至,练兵御之誓死守,歼其党邱东、饶聚吾等,总督袁继咸荐之,以忤马士英量移吉安同知,被劾归。顺治三年大兵至,投项村崖死,祠寗都名宦,乾隆四十三年赐谥节愍。 旧志,参《小腆纪年》、赵志

参考文献

  • 光绪《金华县志》·卷九·志人物第四
  • 钱海岳南明史》·卷一百五·列传第八十一
官衔
前任:
张士俊
明朝宁都县知县
1640年-崇祯年间
继任:
萧景隆
前任:
宋文旦
明朝吉安府同知
弘光年间
继任:
朱家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