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省工委会铁路部分组织案
台湾省工委会铁路部分组织案为台湾白色恐怖时期之政治案件,爆发于1950年,为中国共产党台湾省工作委员会被破获后的后续案件。
据国防部保密局官方资料显示,台湾省工委会铁路支部为中国共产党台湾党员吴思汉、李水井等人筹画,自1947年起,以台铁司机员、司炉以及员工及工会会员为对象,先后以读书会型式在台铁成立铁路局支部、台北机厂支部、台北机务段第一支部、台北机务段第二支部。1950年5月,于吴思汉、李水井被捕后滥捕25人,并于8月31日判决;其中李生财、张添丁、林德旺、许钦宗、朱永祥等5人判处死刑,郭兆庆等20人判15年有期徒刑。该案件造成中国国民党于铁路设置台湾区铁路党部,并以国民党干部组织台湾铁路工会。之后,相关案件还有松山第六机厂支部案,该案则有傅庆华及张万枝遭枪毙,吴声润等两人则被判刑12年。
参考文献
- 邱国祯 著,《近代台湾惨史档案》,前卫出版社2007年6月出版,ISBN 9789578015364,第156页〈挤牙膏挤出铁路局地下组织〉(原于1998年刊登于《民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