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人口普查

台湾人口普查日治时期开始实行,至今为止共14次。首次普查于1905年(明治38年)实行,最近一次普查于2020年(民国109年)实行。

日治时期共计7次普查,每5年实行一次,1905年与1915年称为“临时台湾户口调查”,1920年、1925年、1930年、1935年、1940年则称为“国势调查”。战后时期原则上每10年实行一次,1956年称为“户口普查”,1966年、1980年、1990年、2000年称为“户口及住宅普查”,2010年、2020年称为“人口及住宅普查”。

概要

历次普查概述(1905-2020年)
排序 名称 普查标准时间 调查类别 范围与对象 调查结果 参考
1 明治38年第一次临时台湾户口调查 1905年10月1日 普查标准时刻居住在台湾本岛(不包括山地特别区之原住民人口)及澎湖列岛之现在人口及军事机关与住于营舍外之军人眷属。 3,039,751 [1]
2 大正4年第二次临时台湾户口调查 1915年10月1日 普查标准时刻居住在台湾本岛(不包括山地特别区之原住民人口)及澎湖列岛之现在人口及军事机关与住于营舍外之军人眷属。 3,479,922 [2]
3 大正9年第一回台湾国势调查 1920年10月1日 大规模调查 普查标准时刻居住在台湾本岛(不包括山地特别区之原住民人口)及澎湖列岛之现在人口(包括军人)。 3,955,308 [3]
4 大正14年第二回台湾国势调查 1925年10月1日 简易调查 普查标准时刻居住在台湾本岛(不包括山地特别区之原住民人口)及澎湖列岛之现在人口(包括军人)。 3,993,408 [4]
5 昭和5年第三回台湾国势调查 1930年10月1日 大规模调查 普查标准时刻居住在台湾本岛及澎湖列岛之现在人口(包括军人)。 4,592,537 [5]
6 昭和10年第四回台湾国势调查 1935年10月1日 简易调查 普查标准时刻居住在台湾本岛及澎湖列岛之现在人口(包括军人)。 5,212,426 [6]
7 昭和15年第五回台湾国势调查 1940年10月1日 大规模调查 普查标准时刻居住在台湾本岛及澎湖列岛之现在人口(军人采常住人口)。 5,872,084 [7]
8 民国45年第一次台闽地区户口普查 1956年9月16日 全面普查 普查标准时刻居住在台湾、澎湖、金门、马祖地区境内之常住人口 (包括现役在营海陆空军军人及派驻国外之文武公务人员及其眷属)及外侨(不包括各国驻华文武公务人员及其眷属)。 9,367,661 [8]
9 民国55年第二次台闽地区户口及住宅普查 1966年12月16日 全面普查 普查标准时刻居住在台湾、澎湖、金门、马祖地区境内之常住人口 (包括现役在营海陆空军军人及派驻国外之文武公务人员及其眷属)及外侨(不包括各国驻华文武公务人员及其眷属)。 13,505,463 [9]
10 民国59年台闽地区5%户口及住宅抽样调查 1970年12月16日 抽样调查 普查标准时刻居住在台湾、澎湖、金门、马祖地区境内之常住人口(包括现役在营海陆空军军人及派驻国外之文武公务人员及其眷属)及外侨(不包括各国驻华文武公务人员及其眷属)。 14,769,702 [10]
11 民国64年台闽地区5%户口及住宅抽样调查 1975年12月16日 抽样调查 普查标准时刻居住在台湾、澎湖、金门、马祖地区境内之常住人口(包括现役在营海陆空军军人及派驻国外之文武公务人员及其眷属)及外侨(不包括各国驻华文武公务人员及其眷属)。 16,279,356 [11]
12 民国69年第三次台闽地区户口及住宅普查 1980年12月28日 全面普查 普查标准时刻居住在台湾、澎湖、金门、马祖地区境内之常住人口 (包括现役在营海陆空军军人及派驻国外之文武公务人员及其眷属)及外侨(不包括各国驻华文武公务人员及其眷属)。 18,029,798 [12]
13 民国79年第四次台闽地区户口及住宅普查 1990年12月16日 全面普查 普查标准时刻在台湾、澎湖、金门、马祖地区境内之常住人口(包括政府派驻国外工作人员及其眷属)与外侨(不包括各国驻华文武公务人员及其眷属)。 20,393,628 [13]
14 民国89年第五次台闽地区户口及住宅普查 2000年12月16日 全面普查 普查标准时刻在台湾、澎湖、金门、马祖地区境内之常住人口(包括政府派驻国外工作人员及其眷属)与外籍人口(包括外籍劳工及侨民但不包括各国驻华文武公务人员及其眷属)。 22,300,929 [14]
15 民国99年人口及住宅普查 2010年12月26日 公务登记辅以抽样调查 普查标准时刻在台湾、澎湖、金门、马祖地区境内之样本普查区范围内之常住人口(包括政府派驻国外工作人员与其眷属)与外劳及外侨(不包括各国驻华文武公务人员及其眷属),及其范围内之所有住宅。 23,123,866 [15]
16 民国109年人口及住宅普查 2020年11月8日 公务登记辅以抽样调查 普查区域范围包括各直辖市、县(市);凡普查标准时刻,在普查区域范围内之常住人口(包括政府派驻国外工作人员与其眷属、外劳及外侨,但不包括各国驻华文武公务人员及其眷属)及住宅,均为本普查对象。 23,833,611

注释

  1. 常住人口”指在所查户内经常共同生活或营共同事业之人口(de jure population)。“现在人口”指普查标准时刻适在所查处所之人口(de facto population)。

参考文献

  1. ^ 台湾总督府官房临时台湾户口调查部编. 臺灣臨時戶口調查結果表. 台北: 台湾总督官房临时户口调查部. 1908. 
  2. ^ 台湾总督府官房临时台湾户口调查部编. 臺灣臨時戶口調查結果表. 台北: 台湾总督官房临时户口调查部. 1918. 
  3. ^ 台湾总督府官房临时国势调查部编. 第一次臺灣國勢調查結果表. 台北: 台湾总督官房临时国势调查部. 1924. 
  4. ^ 台湾总督府官房临时国势调查部编. 第二次臺灣國勢調查結果表. 台北: 台湾总督官房临时国势调查部. 1927 [2021-04-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4-21). 
  5. ^ 台湾总督府官房临时国势调查部编. 第三次臺灣國勢調查結果表. 台北: 台湾总督官房临时国势调查部. 1933. 
  6. ^ 台湾总督府官房临时国势调查部编. 第四次臺灣國勢調查結果表. 台北: 台湾总督官房临时国势调查部. 1937 [2021-04-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4-19). 
  7. ^ 台湾省政府主计处编. 臺灣第七次人口普查結果表. 台湾省政府主计处. 1953. 
  8. ^ 台湾省户口普查处编. 中華民國戶口普查報告. 台北市: 台湾省户口普查处. 1959. 
  9. ^ 台湾省户口普查处编. 中華民國55年臺閩地區戶口及住宅普查報告. 南投县: 台湾省户口普查处. 1969. 
  10. ^ 行政院户口普查处编. 中華民國59年臺閩地區戶口及住宅普查抽樣調查報告. 台北市: 行政院户口普查处. 1972. 
  11. ^ 行政院户口普查处编. 中華民國64年臺閩地區戶口及住宅普查抽樣調查報告. 台北市: 行政院户口普查处. 1976. 
  12. ^ 行政院户口普查处编. 中華民國69年臺閩地區戶口及住宅普查報告. 台北市: 行政院户口普查处. 1982. 
  13. ^ 行政院户口普查处编. 中華民國79年臺閩地區戶口及住宅普查報告. 台北市: 行政院户口普查处. 1992. 
  14. ^ 行政院主计处编. 中華民國89年臺閩地區戶口及住宅普查報告. 台北市: 行政院主计处. 2002. 
  15. ^ 行政院主计总处编. 中華民國99年人口及住宅普查報告. 台北市: 行政院主计总处. 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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