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之竑(?—?),直隶常州府无锡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胡之竑
清代修《胡氏宗谱》之副使胡之竑遗像
清代修《胡氏宗谱》之副使胡之竑遗像
大明山东按察司副使
籍贯直隶常州府无锡县
出生生年不详
逝世卒年不详
出身
  • 天启七年丁卯科举人
  • 崇祯元年戊辰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天启七年(1627年)丁卯科应天乡试第五十名举人,崇祯元年(1628年)戊辰科二甲第四十九名进士。授户部主事,七年(1634年)出为河间府知府,丁母忧去职,服阕,起复为兴化府知府,升山东按察司副使[1]

事迹

胡之竑同榜胡姓进士三人,另两人为胡守恒胡士昌,都称安定先生,于是通谱[2]

参考文献

  1. ^ 王奂,徐可先,清康熙《河间府志·卷之十二》:胡之竑无锡人进士外和煦而内刚毅人无敢于以私者崇祯七年任时军兴孔亟廷议以四方财赋仓卒不能达部就河间孔道给发因兼领度支且散且敛应接不匮以能声闻于朝会丁母艰去任吏民怀之后陞山东按察司副使。
  2. ^ 明季北略·卷18》:胡守恒,庐州府人,宋胡瑗二十一世孙也。崇祯戊辰进士,是榜同姓三人,胡守恒、胡士昌及无锡胡之竑也。虽为各府,俱称安定先生,后遂通谱焉。守恒初授浙江湖州府推官,选擢编修,死节一事,实不负上知云。
官衔
前任:
丘民仰
明朝河间府知府
崇祯年间-1635年
继任:
曹三用
前任:
徐胤昇
明朝兴化府知府
崇祯年间
继任:
高射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