秘书长(英语:Secretary-general)为政府机关、政党或非营利社团法人NPO)中经常设置的高阶职位之一,通常为机关团体中的幕僚长,承组织首长委员长理事长会长政党领袖等)之命总管行政业务,并指挥监督所属职员,并可依状况设置副秘书长以辅佐秘书长职务。类似古代的长史功曹等官职。若组织有秘书处、室则另有该处首长或秘书长兼任。

秘书长一职的名称,可能随着各地的民情而有不同的称呼。立法院等民意机关内的党团则称为干事长书记长,各级法院则称为书记官长,政府机关任务编组(例:行政院紧急公害纠纷处理小组、市政府城市规划委员会等)或小型非政府组织则称为执行秘书,传统民营组织(例:农会)亦可能称总干事。在日本韩国,则将秘书长称为“干事长”,总书记称为“书记长”,多设于政党和政府机构之中。

另有一些例外,例:联合国秘书长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秘书长领导国务院办公厅工作、中华民国总统府秘书长国家安全会议秘书长、各国的州、省政府秘书长,实际上均为该组织的“行政首长”,并非幕僚职务。

至于在中华民国的政府机关、机构、学校,常有主任秘书或总核稿秘书一职,乍看有点类似秘书长,但其实更类似古代的主簿之类的官职,是为首席的秘书,偏重管理幕僚人员,不见得具有“秘书长”般的权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国共产党曾经设立“中共中央秘书长”的职务,负责统筹中共中央的日常工作,向中共中央政治局负责,邓小平胡耀邦等领导人都出任过这个职务。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府和省市两级人民政府,均设有秘书长职位。中国共产党地方组织中,省委市委设有秘书长职位,通常由省委常委或市委常委兼任。人民政府秘书长通常在省长市长下领导工作,负责处理省市政府的日常工作[1]。其下设副秘书长,归秘书长领导[2]。他们的职责是对重大活动、重大决策等事宜进行统筹协调,同时有部分副秘书长会协助副市长工作。2013年至2014年间,北京市人民政府设置的副秘书长有十五人。中共十八大后,中央巡视组反馈,多地存在超职数配副秘书长等问题[3]

香港特别行政区

常任秘书长(英语:Permanent Secretary,简称常秘)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决策局官员,也是香港公务员体系中最高的职级,主要负责维持决策局日常运作、协助问责局长制订政策并带领属下公务员执行。

实例

国家或地区 秘书长 所属政党或政府(机构) 工作性质 (现任)秘书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务院秘书长 中国共产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 吴政隆
  中华人民共和国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秘书长 中国共产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 刘奇
  中华人民共和国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秘书长 中国共产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 王东峰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常任秘书长 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 香港公务员 无,多人
  中华民国台湾 总统府秘书长 中华民国总统府 中华民国总统府行政首长 潘孟安
  中华民国台湾 国家安全会议秘书长 国家安全会议 国安会行政首长 吴钊燮
  中华民国台湾 行政院秘书长 行政院 中华民国公职人员 龚明鑫
  中华民国台湾 立法院秘书长 立法院 中华民国公职人员 周万来
  中华民国台湾 司法院秘书长 司法院 中华民国公职人员 出缺
  中华民国台湾 考试院秘书长 考试院 中华民国公职人员 刘建忻
  中华民国台湾 监察院秘书长 监察院 中华民国公职人员 李俊俋
  中华民国台湾 民主进步党秘书长 民主进步党 中央党部党职人员 林右昌
  中华民国台湾 中国国民党秘书长 中国国民党 中央党部党职人员 黄健庭
  中华民国台湾 台湾民众党秘书长 台湾民众党 中央党部党职人员 周榆修
  瑞士 瑞士联邦秘书长 瑞士联邦委员会秘书处 秘书处首长 维克托·罗西
  新加坡 人民行动党行政委员会秘书长 新加坡人民行动党 政党负责人、实际党魁 黄循财
  马来西亚 民主行动党秘书长 民主行动党 政党负责人、实际党魁 陆兆福
  联合国 联合国秘书长 联合国 联合国最高行政长官 安东尼奥·古特雷斯(来自  葡萄牙  东帝汶

参见

参考文献

  1. ^ 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北京市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的通知. 首都之窗. 2008-06-17 [2015-04-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年4月18日). 
  2. ^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人民政府秘书长工作规则》的通知. 六安市人民政府网. 2014-05-31 [2015-04-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4-18). 
  3. ^ 孙乾京. 北京市政府4名副秘书长去职. 京华时报. 新浪网. 2014-12-13 [2015-04-18].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4-18). 

外部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