町村制(日语:町村制ちょうそんせい、明治44年4月7日法律第69号)是大日本帝国宪法地方自治市制的一项基本法律,已废止。

町村制
日本国政府国章(准)
日本法律
编号明治44年4月7日法律第69号
种类行政法
效力废止
内容地方自治
相关市制府县制
链接国立国会图书馆近代秋田县立图书馆

沿革

1888年(明治21年)4月17日,为代替郡区町村编制法而颁发,是明治21年4月17日法律第1号的后半部分(前半部分是市制)。翌年(明治22年)4月之后在各地陆续实施。

町村制参考了普鲁士的地方自治制度,给予每年缴纳地租或直接国税2日元以上纳税者参政权,制度有利于资本家。内务大臣和府县知事的监督权很强、自治权弱小。

1911年(明治44年)全面更改、1921年(大正10年)、1925年(大正14年)、1929年(昭和4年)强化自治权和公民权,不过基本性质为改变。二战下的1943年(昭和17年)再度减小自治权。战后的1946年(昭和21年)扩大自治权,翌年(昭和22年)5月3日日本国宪法与新地方自治法实施,町村制废除。

构成

第一章 总则

  • 第一款 町村其区域
  • 第二款 町村住民及其权利义务
  • 第三款 町村条例

第二章 町村会

  • 第一款 组织及选举
  • 第二款 职务权限及处务规定

第三章 町村行政

  • 第一款 町村吏员/组织选任
  • 第二款 町村吏员/职务权限

第四章 町村有财产/管理

  • 第一款 町村有财产及町村税
  • 第二款 町村/岁入出予算及决算

第五章 町村内部/行政

第六章 町村组合

第七章 町村行政/监督

第八章 附则

参见

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