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继
王继(1433年—1503年),字述之,号樗菴,河南祥符县(今属开封市)人,明朝政治人物,成化二年进士,初授监察御史,在西北任职多年。弘治间官至南京兵部尚书。
王继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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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南京兵部尚书 | |
籍贯 | 河南承宣布政使司开封府祥符县 |
族裔 | 汉族 |
字号 | 字述之,号樗菴 |
出生 | 宣德八年(1433年)三月初一日 河南祥符县 |
逝世 | 弘治十六年(1503年) 南京 |
配偶 | 娶滕氏 |
亲属 | (子)王凤仪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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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天顺三年(1459年)己卯科河南乡试第六十名举人,成化二年(1466年)丙戌科会试第一百九名,三甲九十一名进士。四年戊子授云南道监察御史,奉敕督理两淮盐法。成化七年(1471年),巡按山西,监临乡试。成化九年(1473年),陕西巡抚马文升以边塞屯政久废,边储匮乏,疏请才力过人者往任,擢王继为陕西按察使司佥事,督理屯田。成化十五年(1479年),擢原靖边兵备副使。成化十七年(1481年),擢山西按察使,母丧去职。成化二十二年(1486年),改福建按察使,次年擢山西右布政使,到任仅三日,因福建江广流贼劫掠三省,擢王继以都察院右副都御史、巡抚福建,前往围剿[1]。弘治三年(1490年),因哈密卫为吐鲁番汗国所据,孝宗以王继巡抚甘肃,随即吐鲁番请降。
弘治五年(1492年),擢南京兵部右侍郎。弘治九年(1496年)入为户部左侍郎,提督京通仓场。次年,九载考绩,进户部尚书。弘治十四年(1501年),改南京刑部尚书,随即改南京兵部尚书,参赞机务,卒于官,年七十一[2]。朝廷追赠太子少保,遣职方司郎中姚玺护送灵柩回乡,命工部吴玉荣负责营葬[3]。
事迹
家族
曾祖王均。祖父王觉玉,父王瑄,字廷器,均累赠资善大夫。母范氏。慈侍下。兄综、弟恭、宽、敏。
参考文献
维基文库中的相关原始文献:南京兵部尚书王公继传(李濂)
引文
书目
- 《福建省志》,福建省地方志编纂委员会编,1992年。
- 《国朝献征录》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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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高明 |
福建巡抚 成化二十三年(1487年)上任 |
继任: 阮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