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都,字子崖,直隶松江府青浦县民籍,徽州府歙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甲午科乡试第四十五名举人。万历二十三年(1595年)联捷乙未科进士。任归化县知县,历福建闽县知县[1]。内用南京工部主事,历郎中,出为台州府知府[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