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金

明朝政治人物

林金(16世纪—16世纪),良珍焦崖福建福州府连江县大墺人[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林金是衡水知县林崧之孙,以选贡嘉靖十六年(1537年)的顺天乡试举人,授靖州学正,建立见易书院教授生徒,调任湖广通山知县,为政勤劳敏捷,能裁抑豪强、抚循善良、修葺学宫、撤去淫祀,公余时赋诗,有《爱山堂集》流传。七年后他升任河池知州,人民得知后不停哭泣,脱靴表示留恋;在河池期间他修缮学宫、疏通河堤,士人立二块石碑赞颂其功德,死后入祀名宦祠[1][2]

引用

  1. ^ 1.0 1.1 民国《连江县志·卷二十三·列传》:林金,字良珍,号焦崖,大墺人,衡水令崧之孙,以拔贡登嘉靖十六年顺天归仁绍榜。初授靖州学正,开见易书院,以文行率生徒,迁知楚通山县,清节着闻,转河池州知州,修学宫、浚河堤,士立二石颂德,著书二种详艺文志。 缀循良 按徐惟和《晋安风雅集》连人入选者六:王德溢、文吴华【吴文华】、陈第、游琏,金亦与焉,其一失名,时有连江六才子之目
  2. ^ 同治《通山县志·卷四》:林金,连江人,嘉靖丁未年举人任(通山知县),执官勤敏有决断,裁抑豪右、拊循善良、葺修学宫、撤毁淫祀,每公暇赋诗,有《爱山堂集》传。于邑七年升河池州,比去通民大泣,脱靴以志去思,登名宦。

参考文献

  • 民国《连江县志》·卷二十三·列传
  • 同治《通山县志》·卷四
官衔
前任:
邓执中
明朝靖州学正
1541年-嘉靖年间
继任:
龙斾
前任:
吴道夫
明朝通山县知县
1547年-1554年
继任:
陈干
未知
上一位持有相同头衔者:
金銊
明朝河池州知州
嘉靖年间
继任:
黎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