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海设治局,是中华民国大陆时期时设置于河北省的设治局,位于河北省沿海地区,今河北省黄骅市。
民国二十六年(1937年)6月,由沧县东部和盐山县北部的沿海地区析置[1],局所驻韩村,属河北省第七行政督察区。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8月,中共中央山东分局决定,为纪念山东军区渤海分区副司令员黄骅,将设治局升县并更名为黄骅县。是年9月正式实行。但并不为国民政府所承认。民国三十四年11月,河北省调整行政督察区,新海设治局改属第三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