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大用(1564年7月14日—?),行甫振东南直隶镇江府丹徒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徐大用以《易经》中万历十九年(1591年)应天乡试举人第一百十一名,任池州府青阳县教谕,二十九年(1601年)会试中式第一百五十名[1],成二甲第七名进士,授吏部主事[2]

家族

曾祖徐旻,祖父徐琪,父亲徐浃,母亲宗氏。

参考文献

  1. ^ 《万历二十九年辛丑科进士登科录》:徐大用 贯直隶镇江府丹徒县民籍,池州府青阳县学教谕,治《易经》,字行甫,行十二,年三十八,六月初八日生。曾祖旻,祖琪,父浃,前母杨氏,母宗氏,慈侍下,兄大范、大成,弟让,娶孙氏,继娶张氏。应天府乡试第一百十一名,会试第一百五十名。
  2. ^ 《丹徒县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