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以谦 (洛阳)
张以谦(16世纪—17世纪),字本厚,河南洛阳县人[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张以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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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湖广布政使司荆西右参政 | |
籍贯 | 河南河南府洛阳县 |
字号 | 字本厚 |
出生 | 生年不详 |
逝世 | 卒年不详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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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张以谦是万历二十二年(1594年)举人[2],次年(1595年)联捷进士,授陕西洋县知县,开垦水田八百余顷,升户部主事,出为湖广武昌府知府,捐出俸禄兴建长江堤坝十多里以防止水患[1],三十七年十一月升湖广湖南道副使[3],三十八年二月调任陕西洮岷副使,督抚和将领在该处夺取虎皮和豹皮,令百姓受苦,他依法处置军人;再调任荆西右参政,后致仕回乡[4][5]。
隆武元年(1645年)十二月,张以谦获起用为凤阳府知府,和邵起、朱宠派遣赵贵到福京谒见隆武帝,受命以豫、楚各寨义师联合职方主事唐倜收复国土,后事不详[5][6]。身后入祀乡贤祠[7],其墓在河南府城北窑东[8]。继妻程氏因守节得旌表[9]。
引用
- ^ 1.0 1.1 钱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七·列传第二十三》:以谦,字本厚,雒阳人。万历二十三年进士。授洋县知县,开水田八百余顷。历户部主事、武昌知府,捐奉筑江堤十余里,永绝水患。
- ^ 乾隆《河南府志·卷三十二·选举志三》:万历【历】甲午科(举人)……张以谦 洛阳人,见进士
- ^ 《明神宗显皇帝实录卷之四百六十四》:万历三十七年十一月,升浙江参政李长庚为山西按察使,户部郎中余自强为狭西汉羌道参议,武昌知府张以谦为湖广湖南道副使,礼部主事顾自植为江西湖西道副使,户部郎中崔师训为山东驿传道副使。
- ^ 《大明光宗贞皇帝实录·卷八》:(泰昌元年九月十一日)以原任陕西按察使张以谦降补湖广布政使司右参政。
- ^ 5.0 5.1 钱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七·列传第二十三》:隆武元年,(邵起)与张以谦、朱宠遣赵贵间谒福京,绍宗以豫、楚各寨师起,命职方主事唐倜联合义师,杀伪复疆。……转洮岷副使,督抚将领取虎豹皮,百姓苦之,置军役于法。调荆西参议【政】致仕,遣官入朝,上褒答之。后事不详。
- ^ 《思文大纪·卷三》:(隆武元年十二月,隆武)帝手敕凤阳知府张以谦……
- ^ 乾隆《河南府志·卷二十八·祠祀志》:……乡贤祠 ……陈情秦道显、张以谦……
- ^ 乾隆《河南府志·卷七十四·古迹志二十》:张以谦墓在府城北窑东 以谦参政,顾秉谦志墓
- ^ 乾隆《河南府志·卷五十一·人物志五》:参政张以谦继室程氏 守节终老蒙旌
参考文献
- 钱海岳《南明史》·卷四十七·列传第二十三
- 《大明光宗贞皇帝实录》·卷八
- 乾隆《河南府志》·卷二十八·祠祀志
- 乾隆《河南府志》·卷三十二·选举志三
- 乾隆《河南府志》·卷五十一·人物志五
- 乾隆《河南府志》·卷七十四·古迹志二十
- 《思文大纪》·卷三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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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李文芳 |
明朝洋县知县 1595年-1601年 |
继任: 姚诚立 |
前任: 李掞林 |
明朝凤阳府知府 1645年-1646年 |
继任: 金一凤 清朝知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