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之儁
生平
宋之儁是万历三十七年己酉科山西乡试第五十六名举人,天启二年(1622年)壬戌科进士[1]。刑部观政,三年授容城知县,五年调束鹿县,崇祯二年升礼部主客司主事,四年升精膳司员外,升主客司郎中,五年官至官山东登莱监军副使,七年忤逆巡按谢三宾,在朝廷互相攻讦,于是落职归乡。谢三宾也被贬秩。崇祯十七年(1644年)李自成攻陷灵石县城,宋之儁受刑而死。妻子乔氏大骂后撞阶而死。他们的女儿收敛父母的尸体后,拔簪刺喉而死。
参考文献
- ^ 《天启二年壬戌科进士履历便览》:宋之儁,秀南,诗一房,甲午十二月二十一日生。灵石人。己酉五十六名,会二百九名,三甲二百六十八名。刑部政,癸亥授容城知县,乙丑调束鹿县,己巳升礼部主客司主事,辛未升精膳司员外,升主客司郎中,壬申升登莱道,甲戌革职。曾祖得山。祖奎。父时德。
- 《明史》卷二百九十四 列传第一百八十二 忠义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