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台南刑务所要道馆

原台南刑务所要道馆是台湾台南市的文化资产,位于中西区,是台南刑务所的附属设施,于民国九十二年(2003年)5月13日公告为市定古迹,后因行政区改制而为直辖市定古迹[2][1]。现此建筑还在修缮中。

原台南刑务所木造建筑群
原台南刑务所要道馆
位置 台湾台南市中西区永福路一段233巷21、23、25、27、29、31号
建成时间 日本明治三十六年(1903年)[1]
官方名称原台南刑务所木造建筑群
类型登录等级:直辖市定古迹
详细登录资料

该建筑是全台仅存的四座刑务所演武场之一,另外三栋分别是新竹少年刑务所演武场台中刑务所演武场台南刑务所嘉义支所演武场;此外在该建筑周围仅存的台南刑务所相关建筑尚有原台南刑务所合宿原台南刑务所官舍原台南刑务所长宿舍[2][1],于109年8月12日合并指定为古迹“原台南刑务所木造建筑群”[3]

建筑

台南刑务所要道馆由“演武场”、“俱乐部”、“汤浴”三部分组成,演武场位于东栋,供司狱官练习武道,俱乐部位于西栋,供练武者交谊活动,汤浴则位于南栋,供练武者更衣、沐浴[1]

参考资料

  1. ^ 1.0 1.1 1.2 1.3 陈信安、詹伯望. 《大臺南市文化資產特展圖錄·原臺南刑務所要道館》. 台南市文化资产保护协会. 2011年12月: 207页. ISBN 978-986-84830-5-7. 
  2. ^ 2.0 2.1 原臺南刑務所要道館. 文化部文化资产局.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10). 
  3. ^ 臺南市文化資產管理處-「原臺南刑務所木造建築群」前置作業悉數完備. 台南市文化资产管理处. 2021-02-09 [2021-02-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