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震金
曾任霞浦县[1]、同安县知县,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冷震金接替杨慰,担任台湾府诸罗县知县。掌管今嘉义县、嘉义市、云林县一带政事。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农历七月,冷震金立严禁奸保蠹差藉尸图诈碑,今存于虎尾德兴宫前。同年八月,彰化莿桐脚庄漳泉械斗,知县冷震金不予严惩,希图事件自然平息,然而乱事延宕三个月始平[2]。
乾隆四十八年(1783年),他因坐视漳泉械斗爆发而遭革职查办。
参考文献
- 刘宁颜编,《重修台湾省通志》,台北市,台湾省文献委员会,1994年。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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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张虞 |
大清霞浦县知县 乾隆年间在任 |
继任: 吴倩 |
前任: 任震远 |
大清泉州府同安县知县 乾隆四十二-四十二年 (1777-1777年) |
继任: 任震远 |
前任: 杨慰 |
大清台湾府诸罗县知县 乾隆四十六年(1781年)上任 |
继任: 陈良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