佀鹤举(17世纪—1642年),健翎北直隶大名府清丰县[1]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佀鹤举是崇祯六年(1633年)癸酉科顺天乡试举人[2],十年(1637年)丁丑科进士。授黄州府推官,发奸摘伏,审理案件公正,十二年(1639年)任湖广乡试同考官,取录解元曹胤昌,一时地方人民称庆。之后他因为父亲逝世回乡,父亲下葬后和弟弟举人佀鸿举庐墓哭泣,十五年(1642年)清兵攻至,家人劝他们离开,他说:“生不能侍奉,怎能忍心离弃坯土。”因中流矢而死于庐侧[1]

引用

  1. ^ 1.0 1.1 康熙《清丰县志·卷六》:佀鹤举,字健翎,崇祯丁丑进士,任湖广黄州府司理,发奸摘伏如神,狱有疑者一经审断无不称平。己卯分房,得曹□昌卷,击节起舞荐元三楚,一时庆得人。以父艰奔里,哀毁异常,既葬,与其弟举人鸿举结庐墓侧朝夕环泣,适壬午兵至,家人以避,告曰:“生不能奉颜色,何忍弃坯土,曾卢氏之女不若也,复何避为。”因中流矢没于庐侧。
  2. ^ 康熙《清丰县志·卷五》:举人……崇祯 佀鹤举 癸酉,详进士

参考文献

  • 康熙《清丰县志》·卷五
  • 康熙《清丰县志》·卷六
官衔
前任:
周大启
明朝黄州府推官
崇祯年间
继任:
傅上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