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知令,(平假名:じょうちれい、あげちれい),是指从1840年代到1870年代,江户幕府明治政府所发出的土地没收政令,有时也表记成“上地令”。

江户时代后期的上知令

虾夷地

1799年(宽政11年)对东虾夷地颁布暂行上知令(1802年起永久化),江户幕府将虾夷地纳入幕府领地分为两阶段:

  1. 1799年至1806年的东虾夷地(日高国浦川郡以东,从太平洋沿岸到知床半岛国后岛的地区)
  2. 1807年至1821年的松前地和西虾夷地(日本海、鄂霍次克海沿岸)

做出此判断的原因,是幕府家臣近藤重藏极力主张将虾夷岛纳入幕府领地,幕府也同意虾夷地的管理和对俄国政策不能只由松前藩负责。此后,幕府派遣津轻藩南部藩各500人前往择捉岛和国后岛驻扎警备,此为第一次幕领时期。此后,由于松前藩持续推行复领运动,虾夷地于1821年(文政4年)又归还给松前藩。

然而,根据日俄和平友好条约使函馆开港后,虾夷地再次成为幕府领地(第二次幕领时期)。 1855年2月,幕府宣布的上知令范围大幅扩大:“东、西虾夷地、乙部以西的八个村、木古内以东的各村”虾夷地几乎全部纳入箱馆奉行管辖,松前藩统治范围只剩尻内村到江差五厘泽的狭小区域。此外,在颁布第二次上知令后,幕府也立即将该地划分为松前藩、津轻藩、南部藩、久保田藩仙台藩等负责警备。在1859年9月(安政6年),除了上述四藩再加入庄内藩会津藩,由奥羽六藩负责分摊虾夷地的开拓与警备任务。

天保改革

首席老中水野忠邦受到清帝国在第一次鸦片战争中被英国击败的刺激,而外国船只频繁出现在日本海域,担忧将来日本可能也会遭到外国攻击。特别是政治中心江户与经济中心大阪,保卫这两座城市防止外国船只来袭的危机处理成为议题。

在此之前,江户和大阪的10里(约39公里)平方内,幕府领地(天领)、大名领地和旗本领地相互混杂。因此水野发出上知令,要求大名和旗本将十里平方内的领地归还给幕府,幕府提供大名和旗本主领地附近的替代土地作为交换。特别是关东的农村地区,飞地显然削弱了幕府的控制。19世纪以来,江户幕府透过建立关东取缔出役和组合村,尝试对这些地区实行统一的警察行政,最后是设置广域的代官领达成集中管理。另外,幕府为了防备类似鸦片战争中外国军舰入侵的局面,在江户湾最狭窄的入口富津和浦贺的连线以南,西岸(三浦半岛东侧)由川越藩,东岸(房总半岛西侧)由忍藩,北侧由新设的羽田奉行负责防御。对江户周边领地进行整理,作为天保改革一环在财政上与军事上都有其必要性,水野也考虑在全国推广这项措施。

1843年6月1日(天保14年),上知令颁布。最初的对象大多是谱代大名的小藩、旗本御家人领地。500石以上者以年贡税率较低的土地交换,500石以下者给予10两黄金补偿,这引起了领地在10里平方内的大名和旗本强烈反对。变更领地所需花费不低,既非因功移封亦非因过改易,这些大名与旗本无法接受。特别是在江户附近,许多人观念是土地乃先祖自德川家康时代因军功拜领而来,没有过错不应被收走。水野试图反驳这样的观点,以强调现任幕府将军的权威来对抗。

另外,货币经济发达的大阪、江户地区,许多大名与旗本出于经济原因发行藩钞、旗本钞,本质上相当于向领地百姓借钱。即使是财务有余裕的大名或旗本,如果邻近地区有发行藩钞、旗本钞,他们也不得不发行自己的藩钞、旗本钞,以阻止金、银等真正货币从其领地外流。但是大名或旗本变更领地时,旧有藩钞、旗本钞就会变得一文不值,因此必须在此之前兑换成真正货币,大名与旗本为了变更领地必须支付不小的支出,对此恐怕会有大幅折价才得以交换的情况。特别是大阪周边有年贡先纳(预缴下一年的年税)的惯例,使村民、大名、旗本之间建立了牢不可破的关系,年贡完全委由知行所的村方管理,作为回报,村方负责每月向大名或旗本汇出贿赂或是偿还旧债。领主担心被迫将肥沃的私领换取贫瘠的天领,百姓担心领主离开后倒债而成为天领后征税更加严格。

水野忠邦的同事,老中土井利位,本领位于下总国古河藩,但他在河内国摄津国也有飞地。土井对河内和摄津的农民欠下债务,农民因为上知令的实行被倒债,所以不断对土井提出强诉。而御三家中的纪州藩水户藩也有反对的声音。反对派以土井为首,开始寻求撤回上知令并解除水野忠邦的老中职务。连水野忠邦的主要心腹(町奉行鸟居耀蔵、勘定奉行榊原忠职)也叛逃到土井一方,鸟居甚至将忠邦的所有机密资料泄露给土井。而大奥也表示反对。被孤立的忠邦只好借由将军德川家庆的决定取消上知。闰9月7日,在忠邦缺席的情况下由土井正式发布废除上知令。闰9月13日,忠邦提出辞呈,宣告天保改革的失败。据说此时数千名百姓半夜聚集在水野忠邦的宅邸前,向宅邸投掷石块,还捣毁了附近的辻番所。

对马岛

虽然水野的上知令因强烈反对而没有实施,但江户时代末期也有对马府中藩自己要求实行上知的例子。1859年(安政6年)英国船只阿克顿号强行驶入,1861年(文久1年)发生持续半年的俄罗斯军舰占领对马事件,对马府中藩深感防御的重要,但也因为缺乏财政实力而无法实行。故藩内兴起将对马上知、开港后移封到九州本土的想法,之后成为正式方针。1861年3月曾考虑将家老新井孙一郎派到江户,同年6月,对马府中藩正式向江户幕府提出移封申请。同年9月,幕府进行实地调查后,但否认开港和上知的有效性,予以拒绝。

明治时代初期的上知令

江户时代,寺院神社的领地(称寺社领)是得到当时政府认可的,同时可免缴地租。在1871年(明治4年)及1875年(明治8年),政府先后发出两次上知令将那些土地没收。在废藩置县的同时,由于给予寺社领的领主权力已被瓦解,寺社领本身已失去了法律依据。由于实行地租改正,在全国土地均要上缴地租的原则下,先前拥有免税特权的土地,包括寺社领等,均一一取消。带有相似目的的“解放令”,将秽多非人的所有地“秽地”的免税特权取消的政令,也同时间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