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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12月

  最後警告
請勿再次加入不当图片,如閣下於婉容的编辑,否則閣下将会遭受封禁。--♠白布¤飘扬§§ 2011年12月20日 (二) 15:03 (UTC)回复

This accusation against me is fabricated by 白布. Qingprof (留言) 2011年12月29日 (四) 04:42 (UTC)回复

阁下回退之版本亦包含侵权内容, 日本方面在秩父宫蕹仁亲王代表天皇“访满”时,为了炫耀中日“亲善”而让婉容随溥仪在勤民楼参加了一次接见外,她在以后的近十年中再也没有以“皇后”身份公开露面。——♠白布¤飘扬§§ 2011年12月20日 (二) 15:13 (UTC)回复

关于阁下的图片的问题

阁下一定要替换画像,并且一直坚持一定要优先使用你的,在下这样下去担心编辑战,我暂时不做更多的编辑了。你那个版本是国立故宫博物院的画像,但经过了明显的后期效果修饰,其实这个版本的画像不一定就优先使用,原来的全身画像一直用的很好,这个作为补充就很好了,图片多样更能显得条目丰富,不是吗?--楠木历史留言2012年10月15日 (一) 05:37 (UTC)回复

原先的画像没有经过专业处理,存在色彩失真明暗不均等诸多问题,不建议优先使用。三世子 2012年10月16日 (二) 13:21 (UTC)

国立故宫博物院官方公布的就是那样的。历史的沧桑而不是拍摄问题。尊重是必要的。--楠木历史留言2012年10月19日 (五) 13:50 (UTC)回复

尊重虾米啊?尊重图片老化尊重颜色扭曲么?什么道理啊?三世子 2012年10月19日 (五) 14:03 (UTC)
你这样做是白费力气呢。偶是不会允许你歪曲历史丑化历代皇帝滴。三世子 2012年10月19日 (五) 14:06 (UTC)

历史图片是什么样就是什么样的。--楠木历史留言2012年10月19日 (五) 14:17 (UTC)回复

那为什么故宫还要翻修呀?直接让它烂掉算嘞。三世子 2012年10月19日 (五) 14:22 (UTC)

图片

阁下所推崇使用的图片都经过了处理。请问这些图片的来源是哪里?如File:明太宗.jpg所给出的来源并不是一个公开来源,本人无法进行合适。其次,这些处理是谁进行的?是您本人还是另有他人?乌拉跨氪 2012年10月19日 (五) 15:37 (UTC)回复

全部是我用美图秀秀修复的。三世子 2012年10月19日 (五) 15:39 (UTC)
来源就是连接的那个帖子。只要加入会员就能看到啦,免费的,谁都可以滴。三世子 2012年10月19日 (五) 15:43 (UTC)
进行了去雾处理,因为原先的图片好像蒙上了一层雾呀。这样可以更清晰,应该不算是破坏吧。三世子 2012年10月19日 (五) 15:45 (UTC)
那么提醒阁下,请勿进行编辑战,否则会导致条目受保护。乌拉跨氪 2012年10月19日 (五) 16:21 (UTC)回复
编辑战不是我挑起来的。你提醒错人啦。。。三世子 2012年10月19日 (五) 16:29 (UTC)
是历史研究先把我做的所有编辑全部撤销了的呀。三世子 2012年10月19日 (五) 16:30 (UTC)
希望不要凡是历史研究做的编辑就保护,凡是我做的编辑就任人践踏哦。三世子 2012年10月19日 (五) 16:34 (UTC)
是你先对原来的图片进行了替换。争议由你的替换引起,请注意。乌拉跨氪 2012年10月19日 (五) 16:35 (UTC)回复
我所上传的图片没有触犯任何条文规定,有什么好争议的?是历史研究先抹掉我的正当贡献,无论如何这个争议性都更大吧。三世子 2012年10月19日 (五) 16:42 (UTC)
你对原有内容进行了更改,别人提出异议后,被保护的即是未更改之前的版本。所以编辑战后将不会保护你的版本,请注意。再次提醒,请勿进行编辑战,请与相关用户进行讨论得到共识后再进行修改。乌拉跨氪 2012年10月19日 (五) 16:47 (UTC)回复
所谓“原有”指的是什么?这个时间节点的既定标准不成立的。任何事物都在进行中,所有条目都是在不断编辑中的,如果一定要强调“原有”,那么“原有”就是零,就是不存在,就是尚未创建。按照你的逻辑,应该把那些条目都删了再保护不是吗?三世子 2012年10月20日 (六) 07:16 (UTC)
我还对他的版本提出异议了呢呀。为什么别人提的“异议”就是异议,我提的异议就不是异议?为什么不从条目的质量着眼,只从时间的早晚着眼?有意义吗?三世子 2012年10月19日 (五) 16:51 (UTC)
如果维基百科是这样不公正的运作的一个组织的话,我们都没必要在这里编辑了。通过这件事就能说明这里的管理逻辑充满了虚假的谬论,别说是我,任何一个人都是不能接受的。我奉劝你接受事实,不要再无理强硬下去。这种做法只能一次又一次的暴露出你滥用权力的行径。另一方面呢,历史研究的品行也非常非常值得仔细研究,不止一次夸大和栽赃已经足以暴露他的险恶用心,明眼的人都能看出来。比如,从编辑历史就可以看出来,他在编辑战中首先对原有条目的参考文献及其它文字段落进行反复编辑,之后反而栽赃是我所为(按照你的逻辑,“原有内容”不是无比神圣吗?不是需要保护吗?这会子怎么又允许他称之为“胡乱”内容了呢?)。这种故意颠倒黑白混淆是非的人有资格做编辑么?与其在这里道貌岸然的禁封别人的帐号,你们真的应该好好反省一下自己的行径。三世子 2012年10月19日 (五) 17:03 (UTC)
我覺得不應該換掉原本的歷史圖片,這變成原創研究了。應該說,盡可能保留原本的資料而不自行修改,尤其是藝術品、圖片之類的,除非你很有把握可以復原成當初的樣子-- Jason 22  對話頁  貢獻  2012年11月10日 (六) 02:16 (UTC)回复

警告!维基百科管理员乌拉跨氪滥用职权的现象

破坏是指以降低维基百科全书质量为目的而故意增删或修改内容的行为,例如故意把正常内容替换成猥亵的、诽谤的、或者其他不相关的内容。“破坏”要是一种故意且有敌意的行为,否则便不是“破坏”行为。任何破坏行为都不能容忍。尽管有些对维基百科善意的修改可能被误导或被误会,但它们绝不是破坏。即使是不怀好意的编辑,除非不可辩驳地显露出恶意,否则不算是破坏。举例,偶尔加入个人意见的行为不算破坏,它只是没有用,应被移除或修改。

作为管理员,你到底有没有最基本的常识?既然说我“破坏”,那么,我的“破坏”体现在哪里?没有列出任何事实基础的情况之下就随便安加理由,在事先没有任何警告的情况下对别人进行禁言,绝对不是一个品行端正的人的行为,更何况是管理员了。这个问题你必须回答。而且,如果不能给出充分证据,就能够充分说明你故意胡乱给我安加罪名掩人耳目,以达到不可告人的目的。那么,解禁之后我会立即上报你滥用职权的现象。我认为缺乏公正的道德观、透明度诚信度和判断力的人根本没有任何资格做管理员。一个利用这种人做管理者的机构也一定是一个龌龊下流的机构。三世子 2012年11月1日 (四) 14:14 (UTC)
我现在算是理解了为什么正规的学术机构都拒绝引用维基百科上的东西。这里的编辑者以及管理员真是物以类聚,其狼狈为奸的苟且行为果然登不上大雅之堂,名不虚传呢。就应该被正规学术界拒之门外,永远也得不到承认。哈哈。充其量也就是一个外行人士和乌合之众编写的质量低劣不伦不类龌龊不堪错误百出误人子弟的“百科”。哼!三世子 2012年11月1日 (四) 14:44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