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瑛 (萬曆乙未進士)

陳瑛(?—?),號巍石,福建泉州府晋江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

生平

伯父陈选,丙辰进士。父陈会,字民聚。[1]萬曆十九年(1591年)辛卯科福建乡试第十一名举人,二十三年(1595年)乙未科进士,会试第四名,三甲四十四名,授崇仁县知县,调繁钱塘县,擢南京工部主事,晉郎中。三十三年升为直隶順德府知府[2]。改知大名府,三十八年二月升浙江副使,仍管湖州府事,尋改山东副使,提调学政[3]。歴任湖廣布政司參政、兵备常鎮,以母老乞終养,越五载,四十七年八月起复山東左參政[4],天启元年(1621年)升江西按察使,备兵徽安[5],卒于官。

家族

子陈枢。

参考资料

  • 丁绍轼《徽池道兵备按察使陈公传》
  1. ^ 《晉江縣志》:陈会字民聚。七岁父母相继殁。与兄选二人,兄读书,会务农。及兄进士为刑部,会犹然力作不改。值倭乱,贼发会亲之冢,要赎,会泣血誓天,倾囊募士,竟得负骸而归。贼平,乃杖策谒兄京邸。兄抱泣曰:“乱离隔绝,亲骸罹难,若非吾弟冒死以完遗魄,吾何面目立天地间乎!”已而,兄殁于京,会辅丧归。诸侄僝愗,抚养成人。晚益身力善行,睦族敦宗。尝言生平无过人者,但无一事欺人耳。子璜。
  2. ^ 万历三十三年十二月,升广东副使陈濂为右参政,南京户部郎中陈瑛为直隶顺德府知府。
  3. ^ 万历三十八年闰三月辛酉,以浙江副使陈瑛为山东副使提调学政。
  4. ^ 万历四十七年八月,起升原任湖广参政陈瑛为山东参政。
  5. ^ 天启元年二月,升湖广按察使吴士奇为本省右布政使,山东布政使司左参政陈瑛为江西按察使备兵徽安。
官衔
前任:
湯沭
明朝钱塘县知县
萬曆二十七年-二十七年
繼任:
朱光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