臧懋循
(重定向自臧晉叔)
臧懋循(1550年—1620年3月24日),字晉叔,號顧渚,浙江長兴縣人。[1]明代戲曲家、文学家。
臧懋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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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南京国子监博士 | |
籍貫 | 浙江湖州府長興縣 |
字號 | 字晉叔,號顧渚 |
出生 | 嘉靖二十九年 (1550年) 浙江長興縣 |
逝世 | 萬曆四十八年二月十一日 (1620年3月24日) 浙江長興縣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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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臧繼芳第四子。七歲曉《五經》,與同郡吳稼竳、吳夢暘、茅維合稱“四子”,[2]有令譽於當時。萬曆元年(1573年)中舉,萬曆八年(1580年)中進士,因不肯攀附权贵,屈就於荊州府學教授、夷陵知縣,後官至南京國子監博士。
在京期間好狎游娈童。[3]萬曆十三年(1585年)因 “风流放诞”、“与所欢小史衣红衣,并马出凤台门”被罷官。[4]歸里後隐居顾渚山中,“与二三同志,典籍为粻,翰墨为酒”。[5]晚年贫困潦倒,仍寫作不辍。萬曆四十八年二月十一日(1620年3月24日)卒,年七十一。有子臧尔炳。
著作
編有《元曲選》一百卷,多改原文,說教意味濃厚,[6]如改窜《牡丹亭·冥誓》有眉批曰:“‘前日为柳郎而死,今日为柳郎而生’,正临川所谓天下有情人也。”自詡是“戲取諸雜劇為刪抹繁蕪,其不合作者,即以己意改之,自謂頗得元人三昧”,[7][8]著有《负苞堂诗文选》行世。
注釋
- ^ 徐朔方《汤显祖全集》笺注:“臧懋循字晋叔,长兴人,官南京国子监博士。每出必以棋局,蹴毬系于车后,又与所欢小史衣红衣,并马出凤台门,中白简罢官。”
- ^ 錢謙益《列朝詩集小傳》丁集下《茅太學維》:“萬曆間,苕之稱詩者,臧懋循晉叔、吳稼竳翁晉、吳夢暘允兆,而孝若與之抗行為四子。不得志於科舉,以經世自負”
- ^ 《万历野获编》卷二六中有“项四郎”條目:“今上乙酉岁,有浙东人项四郎名一元者,挟赀游太学,年少美丰标。时吴兴臧顾渚懋循为南监博士,与之狎。同里兵部郎吴涌澜仕诠,亦朝夕过从,欢谑无间。臧早登第负隽声,每入成均署,至悬球子于舆后,或时潜入曲中宴饮…… 南中人为之语曰:‘诱童亦不妨,但莫近项郎。一坏兵部吴,再废国博臧。’”
- ^ 《列朝诗集小传》丁集上《臧博士懋循》,第465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
- ^ 《复姚叔度书》
- ^ 奚如谷:〈《竇娥冤》之冤:臧懋循對《竇娥冤》的修改〉("A Study in Appropriation: Zang Maoxun's Injustice to Dou E")(《美國東方學會學報》,第111卷,第2期,1991)
- ^ 臧懋循《寄謝在杭書》,《負苞堂集》,古典文學出版社,1958年版
- ^ 清代叶堂在《纳书楹曲谱》中对臧氏的改动作过批评:“元曲元气淋漓,直与唐诗宋词争衡,惜今之传者绝少。‘百种’系臧晋叔所编,观其删改‘四梦’,直是一孟浪汉,文律曲律,皆非所知,不知埋没元人许多佳曲,惜载!”
參考書目
- 奚如谷:〈《竇娥冤》之冤:臧懋循對《竇娥冤》的修改〉("A Study in Appropriation: Zang Maoxun's Injustice to Dou E")(《美國東方學會學報》,第111卷,第2期,1991)
- 奚如谷:〈臧懋循改写《窦娥冤》研究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史恺娣:〈臧懋循与冯梦龙:音乐基础上的改本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