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明奇判公案

明代余象斗所編纂之公案小說

廉明奇判公案》,全名《皇明諸司廉明奇判公案傳》,明代余象斗編纂,成書於萬曆二十六年(1598年)。為中國公案文學類之經典書籍。[1]

《廉明奇判公案》屬多人判案集,多名官員斷案的合集,其中官員包括:知縣典史經歷主簿巡捕巡撫刑部僉事總兵等。在這一系列故事中,主要描述他們清官廉吏,審案、查案、判案的故事。共四卷十六類。分人命案二十篇;奸情案八篇;盜賊案九篇;爭占類十六篇;騙害類十篇;威逼類四篇;拐帶類三篇;墳山類二篇;婚姻類五篇;債負類五篇;戶役類五篇;鬥毆類三篇;繼立類四篇;脫罪類三篇;執照類五篇;旌表類三篇,共一百零五則。

作者生平

余象斗,字仰止,號文臺、三臺山人,福建建安(今福建建甌市)人。余世騰、余象烏、余君召、余宗雲、余元泰等都是他的化名[2]。明萬曆時期最活躍的編著家與刊刻家[3],編刊的通俗小說有:《列國志傳》、《全漢志傳》、《東西晉演義》、《東遊記》、《大宋中興岳王傳》等。最具代表作品有《南遊記》、《北遊記》、《皇明諸司廉明奇判公案》、《皇明諸司公案》(又名《續廉明公案》)。崇禎十年去世。[4]

公案小說起源

中國最早在東晉干寶搜神記》中就出現了類似公案小說的篇章,其後有南宋慶元年間桂萬榮棠陰比事》、鄭克編《折獄龜鑒》等著作。此外歷代文人筆記中的南宋代洪邁夷堅志》、明代馮夢龍增廣智囊補》也為公案小說的產生和發展提供了雛形[5]。然而公案小說的正式產生,則是在宋代,以說話四家中出現了「說公案」為標志。羅燁醉翁談錄》中記錄「私情公案」和「花判公案」,可視為公案小說最初實例。公案小說內容大致可分為兩種:「集一個人的斷案故事」,如《海剛峰先生居官公案傳》;「集多人斷案故事」,如《名公案斷法林灼見》。每篇故事由四個部分構成:「告」、「訴」、「情節」、「判決」。明代的公案小說,一直保持著這種結構方式,如:《明鏡公案》、《海剛峰先生居官公案傳》、《包公案》、《龍圖公案》等[6]

目錄

卷一
第一章 人命類
第二章 姦情類
第三章 盜賊類
第四章 爭占類
卷二
第五章 騙害類
第六章 威逼類
第七章 拐帶類
第八章 墳山類
卷三
第九章 婚姻類
第十章 債負類
第十一章 戶役類
第十二章 鬥毆類
卷四
第十三章 繼立類
第十四章 脫罪類
第十五章 執照類
第十六章 旌表類

參見

注釋

  1. ^ 孫楷第中國通俗小說書目》 人民文學出版社 1982.12
  2. ^ 肖東發《明代小說家、刻書家余象斗》:「仰止為余象斗字,號三台山人,所謂余君召、余文台、余元素、余世騰、余象烏者,經孫楷第、劉修業二先生考證,實為余象斗一人。」(載《明清小說論叢》第四輯)。
  3. ^ 官桂銓《明小說家余象斗及余氏刻小說戲曲》,載《文學遺產增刊》第15輯
  4. ^ 余象斗刻的書最早為萬曆十六年(1588)刻的《新刊萬天官四世孫家傳平學洞微寶鏡》,最晚是崇禎十年(1637)刻的《五刻理氣纂要詳辨三台便覽通書正宗》。《明淸小說論叢》第四輯
  5. ^ 齊裕焜《中國古代小說演變史》敦煌文藝出版社 1990年,頁542-543。
  6. ^ 孫一診,《明代小說簡史(上) 》 遼寧教育出版社 2000-12 ISBN:9787538217056 / 7538217053,頁14

外部連結

參考資料

  • 氏著,《中國白話小說史》浙江:浙江古籍,1989,頁42
  • 胡士瑩,《話本小說概論》臺北:丹青,1983,頁651
  • 孫一診,《明代小說簡史(上) 》 遼寧教育出版社 2000-12 ISBN:9787538217056 / 7538217053,頁14、頁104
  • [明]余象斗編,《廉明奇判公案傳》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0年,古本小說集成,據日本內閣文庫藏明天啟年間萃英堂重刊本影印
  • 黨月異/張廷興《明清小說研究概論》 中尺編譯局 2015-06-04
  • 氏著,《中國白話小說史》浙江:浙江古籍,1989,頁42
  • 胡士瑩,《話本小說概論》臺北:丹青,1983,頁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