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文庚
梁文庚(?—1801年),清朝中葉活躍於南中國海的海盜(華南海盜)。
梁文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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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生 | ? 廣東省新會縣 |
逝世 | 1801年 廣東省廣州 |
国籍 | 大清 |
海盗生涯 | |
类型 | 海盗 |
活跃年份 | 18世紀 |
头衔 | 華南海盜首領 大越國總兵 |
梁文庚是原籍廣東省新會縣。他原本是一個漁民。1786年加入海盜團夥,成為陳添保的屬下。他被西山朝授予千總的官職。[1]後又被提拔為總兵,成為重要海盜頭目。
1800年,阮福映再度大舉北伐,攻打富春(今順化)。華南海盜支持西山朝,與阮軍大戰於渜海口(今順安海口)。海盜大敗,梁文庚與莫觀扶、樊文才被阮軍俘虜。[2]翌年,阮福映派鄭懷德、黎光定出使清朝,並將莫觀扶、梁文庚、樊文才三人移交清廷。[3][4]兩廣總督吉慶對他們進行審問。隨後,嘉慶帝命令將他們按大逆罪處死。[5]
註釋
- ^ 穆黛安,第38頁
- ^ 穆黛安,第49頁
- ^ 《大南實錄·大南正編列傳初集·卷十一·鄭懷德傳》
- ^ 《大南實錄·大南正編列傳初集·卷三十·僞西列傳》
- ^ 《清實錄·嘉慶朝實錄》嘉慶七年八月甲辰條:「又谕、吉庆奏、农耐遣使恭进表贡。并缚送莫观扶等三犯、来粤正法各情形。览奏俱悉。从前阮光平款关内附。极为恭顺。我皇考鉴其忱悃。锡以封土。阮光平感被殊荣。躬亲诣阙。皇考恩礼有加。骈蕃锡赉。原以阮光平克矢畏怀。始得仰承宠遇。迨阮光缵嗣服交南。复颁敕命。俾其世守勿替。乃近年以来。闽粤二省洋面盗船内。闲有长发之人。闻系该国纵令出洋行劫。朕未肯轻信。尚以长发匪徒。或系该国贫民。随盗入夥。曾降旨谕令查拏。总未见擒献一人。今阮福映缚致莫观扶等三犯。讯取供词。均系内地盗犯。该国招往投顺。封为东海王、及总兵等伪职。仍令至内洋行劫商旅。是阮光缵不但不遵旨查拏。而且窝纳叛亡。宠以官职。肆毒海洋。负恩反噬。莫此为甚。至敕书印信。颁自天朝。名器至重。尤当敬谨护守。与国存亡。乃阮光缵不知慎重。于阮福映上年攻取富春时。辄行舍弃潜逃。罪无可逭。至阮福映此次使臣。吉庆当谕以尔国长恭进表内所叙情节。业经转奏。蒙大皇帝俯察尔国恭顺之诚。深为嘉奖。阮光平臣事天朝。先大皇帝锡之敕命。恩赉优加。乃其子阮光缵、竟敢窝留内地盗犯。通同劫掠。丧心背恩。实为天理所不容。是以亡不旋踵。今弃国潜逃。并天朝所给敕印。亦不能守。是阮光缵不特上负先大皇帝怙冒洪慈。抑且为阮光平不孝之子。获罪甚重。尔国长遣使恭缴敕印。并缚献逋盗。深得事大之理。恭进表贡。具见至诚。但天朝每遇外洋诸国遭风船只。无不一视同仁。给资妥送。从无因此遽纳贡献之事。且尔国长邦家未定。并非素备藩封。揆之体制。尚不应在职贡之列。尔等可即赍回。转向尔国长告知。如此明白檄谕。方为得体。其所缴敕印。著吉庆暂为收贮。再前据清安泰奏、阮光缵为阮种所获。阮种、是否即系阮福映。未据声叙。本日吉庆摺内称农耐使臣起程。尚在阮光缵被获之前。是以未得此信。前次谕令吉庆等、如阮光缵率属内投。妥为安置。令伊罪状昭著。实无足惜。若叩关求纳。吉庆当将阮福映缴来敕印。并盗犯莫观扶等供词。令其阅看。面加诘责后。传旨革去王爵。即于该处监禁、候旨定夺。傥阮光缵已为阮福映所获。阮福映不敢自专。将伊解送镇南关。亦当照此办理。其莫观扶等三犯。俱照大逆律办。如各犯家属、有应缘坐者。一体查办。此时吉庆当遵前旨。迅赴镇南关。勒兵防守。持以镇静。俟阮福映攻得安南全境。遣使请封。或得阮光缵实在下落。再行奏闻候旨。将此传谕知之。」
参考文献
- (美國)穆黛安(Dian H. Murray). Pirates of the South China Coast: 1790~1810 [《華南海盜 一七九〇—一八一〇》]. 刘平译. 北京: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1997. ISBN 7-5004-2089-7 (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