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德元 (萬曆進士)

陳德元(?—1621年),字叔仁,号葆初,浙江嘉兴府秀水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萬曆七年(1579年)己卯科浙江乡试舉人[1],二十六年(1598年)戊戌科進士,初任济南府推官,詳慎刑章,多所平反。三十二年擢礼部主客司主事[2],会代藩谋夺嫡,辇金長安,部议两可。德元力持大义,引经据案,卒明長幼之伦,定册立之典。万历四十年四月,由礼部郎中升为福建参政。四十三年升山东按察使,歴本省右布政,四十六年升湖廣左布政使[3],设法赈饥,节省冗费,剔釐中外,所至以廉敏稱。泰昌初,命巡撫廣西,积劳成疾,具疏請告,尋卒,予祭葬[4][5][6]

引用

  1. ^ 《秀水县志》卷之二·坊表:「元魁濟美」:爲萬曆己卯科陳懿典、沈懋莊、胡士章、馬上錦、俞夢陽、盛萬年、吴勲、李萬春、陳德元、吴弘濟、陸長庚、懷所學、張煒、奚文嵩、陳光贊、王慎德、陳九韶、馬維銘、張思明、孫成名、沈中虚、孫詩立。
  2. ^ 万历三十三年十二月,命少詹事全天叙、左谕德周如砥、编修顾秉谦、温体仁、简讨刘一燝、王毓宗、礼部主事王三才、陈德元赍御书往各王府。
  3. ^ 万历四十六年七月,以山东右布政陈德元为湖广左布政。
  4. ^ 泰昌元年秋九月,策都复参原任湖广布政新升广西巡抚陈德元,言德元去岁不能定武昌之变,而今日安可膺节钺之任。下部议。
  5. ^ 天启元年二月,新升广西巡抚右副都御史陈德元以病乞归,许之。
  6. ^ 《秀水县志》

參考文獻

  • 《嘉兴府志》
  • 《浙江通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