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蘭 (天啟進士)

金蘭(?—17世紀),谷生浙江紹興府餘姚縣[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金蘭是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戊午科舉人[2]天啟五年(1625年)成進士,授婺源知縣。此時魏忠賢黨得勢,朝廷禁東林黨,毀各地書院以充實糧餉,他提出當地是朱熹故鄉而得以保全。之後陞任山東道監察御史,以流寇問題嚴重上陳便宜四事,歷任陝西巡按御史、長蘆巡鹽御史、應天督學御史,再轉為應天府丞太常卿後辭官歸鄉。

魯王朱以海監國,起用金蘭為太常卿,紹興失陷後去世[1]

家族

金煜清朝順治十五年進士;金烜,擅詩文[3]

引用

  1. ^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八十二·列傳第五十八》:金蘭,字谷生,餘姚人。天啟五年進士,授婺源知縣。部議毀書院,邑朱子故里,悉力保全。遷山東道御史,寇迫,上便宜四事。巡按陝西、巡鹽長蘆、督學應天。伸單寒,絀請謁。歷應天府丞、太嘗卿歸。魯王監國,起故官,紹興亡後,久之卒。
  2. ^ 康熙《會稽縣志·卷二十·選舉中》:萬曆四十六年戊午科(舉人)……金蘭
  3. ^ 嘉慶《山陰縣志·卷十四·鄉賢二》:金蘭,字楚畹,天啟乙丑進士,授婺源知縣。婺源故朱文公里居,部議禁偽學、毀書院以充餉,蘭力護之得全。陞御史,流寇方熾,上便宜四事;巡按陝西、巡鹽長蘆、督學應天。伸單寒絀請謁,以致仕卒。 府志 長子樞,……仲子機,諸生……機子炯,諸生;煜,順治戊戌進士……烜,能文工詩賦……

參考文獻

  • 錢海岳南明史》·卷八十二·列傳第五十八
  • 康熙《會稽縣志》·卷二十·選舉中
  • 嘉慶《山陰縣志》·卷十四·鄉賢二
官衔
前任:
盧化鰲
明朝婺源縣知縣
1625年-1631年
繼任:
劉潛
前任:
張瑋
明朝應天府府丞
崇禎年間
繼任:
郭維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