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2019年反對逃犯條例修訂草案佔領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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命名
這可不可以稱為第二次佔中或第二次佔鐘?希望各位可以討論。--203.145.94.146(留言) 2019年6月12日 (三) 12:28 (UTC)
- 不可能。沒有任何團體(主流媒體、政府等)使用這些稱呼。如有,請賜教。-hiJK910 じぇじぇじぇ 2019年6月12日 (三) 12:47 (UTC)
- 已經有主流傳媒(例如蘋果日報)以二次佔中稱呼此事。[1]--203.145.94.224(留言) 2019年6月12日 (三) 20:34 (UTC)
- 只有這一個而已嗎?還有這根本就是比喻吧。跟第2個甚麼甚麼、第2次甚麼甚麼一樣。-hiJK910 じぇじぇじぇ 2019年6月13日 (四) 12:57 (UTC)
- 請保持友善的語氣。其實在google可以找到很多不同媒體也用了第二次佔中形容這個事件。--203.145.94.248(留言) 2019年6月13日 (四) 13:08 (UTC)
- 只是「形容」而已嗎?另,請不要把我的語氣想像成很差,只是文字簡單而已。在閣下真的找到多個主流團體使用「佔中」來稱呼這次事件的證據並提出之前,我會一直回退。-hiJK910 じぇじぇじぇ 2019年6月13日 (四) 13:46 (UTC)
- 請保持友善的語氣。其實在google可以找到很多不同媒體也用了第二次佔中形容這個事件。--203.145.94.248(留言) 2019年6月13日 (四) 13:08 (UTC)
- 只有這一個而已嗎?還有這根本就是比喻吧。跟第2個甚麼甚麼、第2次甚麼甚麼一樣。-hiJK910 じぇじぇじぇ 2019年6月13日 (四) 12:57 (UTC)
- 已經有主流傳媒(例如蘋果日報)以二次佔中稱呼此事。[1]--203.145.94.224(留言) 2019年6月12日 (三) 20:34 (UTC)
- ^ 反惡法 二次佔中 暴政向我們開槍. 《蘋果日報》. 2019-06-13 [2019-06-13].
欠缺警方晚上清場,示威者在中環或灣仔佔領的自由圖片
還以為VOA會拍攝清場的圖片,但今次完全沒有,只有1-2段單一範圍的視頻片段。而且現時flickr不再盛行,基本上難以找尋自由圖片。也許要大家在網上平台請求警方在晚上清場,示威者在中環或灣仔佔領的自由圖片。
而今日看看有沒有維基人到中環或灣仔拍攝一下被佔領的情況,最好在天橋拍攝較為安全。而金鐘清場後的情況最好小心拍攝了。--Wpcpey(留言) 2019年6月12日 (三) 23:54 (UTC)
關於橡膠子彈條目
上網查了一下,香港警察使用的好像不是en:rubber bullet,而是en:plastic bullet。求專家查證。-hiJK910 じぇじぇじぇ 2019年6月13日 (四) 16:05 (UTC)
- 我對子彈的定義不了解,但警察記招英文版將橡膠子彈稱為「rubber bullets」。--Alvin Lee 酒逢知己千杯少
話不投機半句多2019年6月13日 (四) 16:46 (UTC)- 請hijk尊重犬隻。 ——CommInt'l(留言) 2019年6月13日 (四) 17:00 (UTC)
- 犬隻現在好像已經不是人類的朋友了。--Cesschie(留言) 2019年6月13日 (四) 17:15 (UTC)
- 請hijk尊重犬隻。 ——CommInt'l(留言) 2019年6月13日 (四) 17:00 (UTC)
網媒《立場新聞》表明 facebook 專頁的直播片段可隨便使用 不用尋求授權 維基commons 可使用嗎
網媒《立場新聞》今日在facebook發布聲明,表示「各機構及個人,可隨便使用《立場新聞》 facebook 專頁的直播片段,不用聯絡我們尋求授權,使用後亦不需要通知,唯望避免歪曲事實的刪剪。」那麼維基commons 可使用嗎?[f a c e b o o k.com/standnewshk/posts/2244980132254261?__xts__[0]=68.ARB0Q7XTF4Dr3mA7TdnkJ8MVCyKOuJfnFZi2QeumFR83Az34BL_jNLEfhDjpkgSrfOL52YUNzIsohtTLvXWtptoE0k-bIjJkCYagz1NO625kvJ8hlIzRBVxuiy_vYyNboFd1YKbc841eyYLsBh2gpS5A4_Du5GiGwGGHd8n1Epe_3Wry8iGfBecpAQ-dRhSa8yGiJbixvcaI3IkbkyPZl1rU9lxA7iIBXcitKreXak8O-oMel2waWf2Cvv1EB9QXr9ebEHCqejNBEQrfNad-fRVfZdlu3sQz1Qu_IR3qZxNOhQfSWZ8OxUY_TGUbf4K7whYdPGnbV7QNMlQfX9wADg&__tn__=-R 見]和聲明--Wpcpey(留言) 2019年6月14日 (五) 07:04 (UTC)
- 我想嚴格來說這……不算是開放版權……吧。-hiJK910 じぇじぇじぇ 2019年6月14日 (五) 10:59 (UTC)
- 既然是可以隨便使用,那就當然是開放了版權。所以,立場新聞的直播片段現在已經是貢獻給公眾領域了,是沒有版權的。--203.145.94.167(留言) 2019年6月15日 (六) 06:05 (UTC)
建議將8.1.x段落移至7.2相應段落
- 理由:從法理上講中國對於香港並不是外國。感覺在「各界」一段更合適一些。非引戰請理智討論謝謝。--舞月書生(JoyeZhang)👉☎️👈∮目前主要維護楊超越,在啃方針與守則。 2019年6月16日 (日) 00:01 (UTC)
- (-)反對:從司法權、行政權的角度來說,中國大陸跟香港就是不同的地方;這次修例的適用範圍只在於香港。現在用「香港各界」我覺得很好。-hiJK910 じぇじぇじぇ 2019年6月16日 (日) 01:49 (UTC)
- 香港怎麼可能包括中國?是中國包括香港,所以香港各界怎麼會有中國?你是邏輯上的錯誤。Jasonloi1997(留言) 2019年6月16日 (日) 01:53 (UTC)
- Hong Kong is not China. --203.145.95.237(留言) 2019年6月16日 (日) 03:04 (UTC)
- Hong Kong is not China, it's only part of China. WP:V--可能在說屁話的一菜(留言) 2019年6月16日 (日) 06:06 (UTC)
- Hong Kong is not China. --203.145.95.237(留言) 2019年6月16日 (日) 03:04 (UTC)
- 我是這樣想的的:因為港澳台同屬於一國因此劃為一類討論,其次標題可分為「特區政府」、「中央政府」、「台灣地區」三種。需要說明的是我並不了解一般涉及此類問題的一般處理方式,因此我的想法僅作參考。以上--舞月書生(JoyeZhang)👉☎️👈∮目前主要維護楊超越,在啃方針與守則。 2019年6月16日 (日) 06:29 (UTC)
Hong Kong is not a Part of China. Hong Kong is not China. --203.145.94.99(留言) 2019年6月16日 (日) 08:38 (UTC)
- 醒醒兄弟,別睡了。--舞月書生(JoyeZhang)👉☎️👈∮目前主要維護楊超越,在啃方針與守則。 2019年6月16日 (日) 08:50 (UTC)
「台灣屬於中華人民共和國」的論述已經違返方針,所以不會例作參考部分。Jasonloi1997(留言) 2019年6月16日 (日) 09:31 (UTC)
爭議部分的用詞
警方「不當」使用暴力和挑釁態度。這個不當是有具體的司法認定意見?下面都是媒體意見,讓人看了覺得有媒體審判的意味。標題越聳動越好?媒體可以這樣追求,維基也可以這樣嗎?--可能在說屁話的一菜(留言) 2019年6月16日 (日) 05:58 (UTC)
警方不當使用暴力並且態度挑釁,完全是客觀事實。--203.145.94.99(留言) 2019年6月16日 (日) 08:41 (UTC)
- 請203ip尊重犬隻。 ——CommInt'l(留言) 2019年6月16日 (日) 08:44 (UTC)
請求與自由或豬爭論合併
兩件事件有一定關係,自由或豬爭論是因佔領行動時警察向示威者說出粗口所引發的網路爭論。--SCP-2000(留言) 2019年6月22日 (六) 16:30 (UTC)
已有另一討論在此,討論自由或豬爭論是否要與Laurel或Yanny爭論合併。自由或豬爭論似乎應該獨立成章。Tim0909(留言) 2019年6月25日 (二) 13:37 (UTC)
部分傳媒報導有明顯立場,不應用作本主題的參考文獻
某些傳媒的報導有著明顯立場,有違中立原則。 這裡以《蘋果日報》為例,其有關反修訂逃犯條例(下稱:反修例)的標題均以「引渡惡法」起首,反映其報導傾向反修例的立場,引用為文獻可能有違中主原則 SW2289(留言) 2019年7月1日 (一) 04:53 (UTC)
- (-)反對:根據Wikipedia:中立的觀點,「所有維基百科條目以及其他百科式內容必須以中立的觀點書寫,在儘可能沒有任何偏見的前提下,平等地表達出任何曾在可靠來源中發表過的重要觀點。」由於《蘋果日報》屬於可靠來源,因此可以引用。中立原則不限制引用文獻,只限制撰寫的內容。-hiJK910 じぇじぇじぇ 2019年7月1日 (一) 11:35 (UTC)
- (-)反對:WP:BIASED SCP-2000(留言) 2019年7月1日 (一) 11:39 (UTC)
- (-)反對,WP:BIASED,來源必有立場,要求引用內容中立是不切實際的。新唐人和大紀元都能作為來源,遑論蘋果日報。--可能在說屁話的一菜(留言) 2019年7月2日 (二) 08:40 (UTC)
- (-)反對:(▲)同上。nDeeee (◔౪◔) (´,,•ω•,,)♡ 2019年7月18日 (四) 12:46 (UTC)
編輯請求
請求已處理
煩加{{Not|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二十二周年衝突}}-某人✉ 2019年7月1日 (一) 16:15 (UTC)
編輯請求 2019-07-01
請求已處理--Tiger(留言) 2019年7月2日 (二) 06:17 (UTC)
墜樓者的人名有誤,不是梁凌傑,是梁凌杰。--119.237.156.1(留言) 2019年7月1日 (一) 18:38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