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中華人民共和國縣級以上行政區劃變更列表

2012年期間,有6個縣、縣級市改為市轄區,9個市轄區合併為4個市轄區,新設5個縣級單位和1個地級市,3個縣級單位的部分鄉鎮劃給3個縣級單位[註 1]

列表

撤銷縣、縣級市,設立市轄區

原行政單位 所屬省市 變更時間[1] 變更方式 新行政建制 批文
唐海縣 河北省唐山市 7月1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同意
9月14日公布
撤銷唐海縣,設立唐山市曹妃甸區[2] 曹妃甸區 國函〔2012〕85號
吳江市 江蘇省蘇州市 8月1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同意
9月1日蘇州市新聞發布會公布
撤銷縣級吳江市,設立蘇州市吳江區[3] 吳江區 國函〔2012〕102號
名山縣 四川省雅安市 9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同意
11月14日公布
撤銷名山縣,設立雅安市名山區[4] 名山區 國函〔2012〕151號
清新縣 廣東省清遠市 11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同意
12月9日公布
撤銷清新縣,設立清遠市清新區[5] 清新區 國函〔2012〕192號
揭東縣 廣東省揭陽市 12月1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同意
12月26日公布消息
撤銷揭東縣,設立揭陽市揭東區
將揭陽市榕城區的磐東街道劃歸揭東區管轄
將原揭東縣的地都鎮、砲台鎮、登崗鎮劃歸榕城區管轄[6]
揭東區 國函〔2012〕207號
姜堰市 江蘇省泰州市 12月1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同意
2013年2月21日江蘇省人民政府公布
撤銷縣級姜堰市,設立泰州市姜堰區[7] 姜堰區 國函〔2012〕208號

縣級單位合併

原行政單位 所屬省市 變更時間 變更方式 新行政建制 批文
滄浪區
平江區
金閶區
江蘇省蘇州市 8月1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同意
9月1日蘇州市新聞發布會公布
撤銷蘇州市滄浪區、平江區、金閶區,設立蘇州市姑蘇區[3] 姑蘇區 國函〔2012〕102號
金家莊區
花山區
安徽省馬鞍山市 8月1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同意
9月9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
撤銷馬鞍山市金家莊區和花山區,設立新的花山區[8] 花山區 國函〔2012〕103號
市北區
四方區
山東省青島市 8月1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同意
12月1日青島市部分行政區划動員會議公布
撤銷青島市市北區、四方區,設立新的青島市市北區[9] 市北區 國函〔2012〕153號
花溪區
小河區
貴州省貴陽市 11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同意
11月24日公布
撤銷貴陽市花溪區、小河區,設立新的貴陽市花溪區[10] 花溪區 國函〔2012〕190號

新設立行政單位

所屬省市 變更時間 變更方式 新行政建制 批文
海南省 6月2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同意 撤銷海南省西沙群島、南沙群島、中沙群島辦事處,設立地級三沙市[1] 三沙市 民政部公告
安徽省馬鞍山市 8月1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同意
9月9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公布
設立馬鞍山市博望區。將當塗縣的博望鎮、丹陽鎮、新市鎮劃歸博望區管轄[8] 博望區 國函〔2012〕103號
貴州省貴陽市 11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同意
11月24日公布
設立貴陽市觀山湖區,將貴陽市烏當區的金陽街道、金華鎮、朱昌鎮
和清鎮市的百花湖鄉劃歸觀山湖區管轄[10]
觀山湖區 國函〔2012〕190號
西藏自治區那曲地區 11月15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同意
2013年1月24日西藏自治區第十屆人民代表大會第一次會議公布
設立雙湖縣,將尼瑪縣的措折羅瑪鎮、協德鄉、雅曲鄉、嘎措鄉、
措折強瑪鄉、多瑪鄉、巴嶺鄉劃歸雙湖縣管轄[11]
雙湖縣 國函〔2012〕191號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博爾塔拉蒙古自治州 12月1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同意
12月27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公布
設立縣級阿拉山口市,管轄艾比湖街道、阿拉套街道[12] 阿拉山口市 國函〔2012〕205號
新疆維吾爾自治區 12月17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同意
12月27日新疆維吾爾自治區人民政府公布
設立縣級鐵門關市,由新疆維吾爾自治區直轄[12] 鐵門關市 國函〔2012〕206號

鄉鎮調整

劃出方[註 2] 所屬上級 變更時間 變更方式 劃入方 批文
番禺區 廣東省廣州市 9月30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同意 將廣州市番禺區的東涌鎮、大崗鎮、欖核鎮劃歸廣州市南沙區管轄[1] 南沙區 國函〔2012〕152號

注釋

  1. ^ 不包括新設立的行政單位
  2. ^ 上文有提及的不再重複

參考文獻

  1. ^ 1.0 1.1 1.2 中华人民共和国二〇一二年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变更情况.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政部網. [2020-07-01].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14). 
  2. ^ 国务院决定撤销唐海县设立唐山市曹妃甸区. 環球網. 2012-09-14 [2020-07-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14). 
  3. ^ 3.0 3.1 苏州行政区划重大调整:县级市吴江市撤县设区. 中央人民政府. 2012-09-01 [2020-07-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14). 
  4. ^ 国务院批准 撤销名山县设立雅安市名山区. 新浪. 2012-11-14 [2020-07-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18). 
  5. ^ 国务院批准广东清新县撤县设区. 環球網. 2012-12-10 [2020-07-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14). 
  6. ^ 揭东撤县设区获批 揭阳市区面积增为原来的5倍多. 廣東省人民政府網. 2012-12-26 [2020-07-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14). 
  7. ^ 江苏省政府关于调整泰州市部分行政区划的通知. 江蘇省人民政府網. 2013-02-21 [2020-07-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14). 
  8. ^ 8.0 8.1 马鞍山市行政区划调整 撤金家庄区设立新的花山区. 安徽網. 2012-09-10 [2020-07-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16). 
  9. ^ 青岛部分行政区划调整 市北四方合并为新市北区. 新浪網. 2012-12-02 [2020-07-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14). 
  10. ^ 10.0 10.1 贵阳市行政区划调整 设立新花溪区、观山湖区. 觀點地產網. 2012-11-25 [2020-07-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14). 
  11. ^ 世界海拔最高的县—西藏双湖县批准成立. 觀察者網. 2013-01-25 [2020-07-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14). 
  12. ^ 12.0 12.1 国务院批准新疆设立县级阿拉山口市、铁门关市. 新疆好地方. 2012-12-28 [2020-07-14].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7-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