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1757號決議
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决议
聯合國安理會1757號決議是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2007年5月30日在第5674次會議上通過的一項決議。該決議決定於2007年6月10日前就黎巴嫩前總理哈里里遇刺一案設立哈里里案國際法庭,具體日期由聯合國秘書長在考慮到國際獨立調查委員會工作進展的情況下同黎巴嫩政府協商後確定,地點定於黎巴嫩,如果未能在黎巴嫩設立總部,則秘書長應同黎巴嫩政府協商確定法庭所在地,但須由聯合國同法庭的東道國締結總部協定。該決議還請聯合國秘書長在90天內並於其後定期向安理會報告本決議的執行情況。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 第1757號決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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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 | 2007年5月30日 |
會議 | 5685 |
編號 | S/RES/1757 |
主題 | 中東局勢 |
投票 | 10票贊成 0票反對 5票棄權 |
結果 | 通過 |
安全理事會理事國 | |
常任理事國 | |
非常任理事國 |
中國、印度尼西亞、卡達、俄羅斯聯邦、南非五國棄權。
參見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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