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襄陽市人民檢察院
湖北省襄陽市人民檢察院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湖北省襄陽市的檢察機關。
主要領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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檢察長 | 梁莉 |
副檢察長 4 | 陳禮奎、楊傳軍、徐東、張晶 |
政治部主任 | 劉道軍 |
機構概況 | |
業務上級機構 | 湖北省人民檢察院 |
組織上級機構 | 襄陽市人民代表大會 襄陽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 |
機構類型 | 襄陽市法律監督機關 |
行政級別 | 副地廳級 |
授權法源 | 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 |
組織法規 | 中華人民共和國人民檢察院組織法 |
上級中共組織 | 中國共產黨襄陽市委員會 |
本級中共組織 | 中國共產黨襄陽市人民檢察院黨組 |
本級紀檢監察機構 | 襄陽市紀委監委派駐市人民檢察院紀檢監察組 |
聯絡方式 | |
襄陽市人民檢察院辦公室 | |
實際地址 | 中國湖北省襄陽市襄城區檀溪路165號 |
郵政編碼 | 441021 |
電話號碼 | +86 (0)710 12309 |
對外官網 | 襄陽市公平正義網 |
歷史沿革
1949年8月,襄陽專區成立湖北省人民檢察署襄陽分署。1954年12月改稱湖北省人民檢察院襄陽分院,內設偵查監督組、審判監督組、監所勞教監督組和辦公室。文化大革命前期,檢察機關職能由公安機關軍事管制小組行使。1978年11月,重建湖北省人民檢察院襄陽分院。
1954年2月,襄樊市(縣級)成立襄樊市人民檢察院。文化大革命期間被撤銷。1978年11月重建。1979年襄樊市升格為省轄市,襄樊市人民檢察院由湖北省人民檢察院直接領導。
1983年8月,國務院批准撤銷襄陽地區,其行政區域併入襄樊市。1983年10月,湖北省人民檢察院襄陽分院與襄樊市人民檢察院合併,成立新的襄樊市人民檢察院[1]。
2010年11月26日,國務院批覆同意襄樊市更名為襄陽市。2010年12月,襄陽市人民檢察院正式掛牌。
2014年3月,襄陽市人民檢察院啟動「綠色通道」建設,依託綜合受理軟體系統,將報案、控告、舉報、申訴、投訴、諮詢、查詢等事宜進行統一整合管理[2]。
2020年,襄陽市人民檢察院為進一步優化檢務管理,自行研發了檢務管理系統,對檢察官績效進行考評。具備目標任務導入、工作狀況實時分析研判、監督制約及質量評價等管理功能[3]。
職責
- 依照法律規定對有關刑事案件行使偵查權;
- 對刑事案件進行審查,批准或者決定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
- 對刑事案件進行審查,決定是否提起公訴,對決定提起公訴的案件支持公訴;
- 依照法律規定提起公益訴訟;
- 對訴訟活動實行法律監督;
- 對判決、裁定等生效法律文書的執行工作實行法律監督;
- 對看守所的執法活動實行法律監督;
- 法律規定的其他職權。
機構設置
- 辦公室
- 政治部
- 第一檢察部
- 第二檢察部
- 第三檢察部
- 第四檢察部
- 第五檢察部
- 第六檢察部
- 第七檢察部
- 第八檢察部
- 法律政策研究室
- 案件管理辦公室
- 檢務督察部(巡察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 司法警察支隊
- 檢察技術信息部
- 新聞辦公室
- 司法行政事務管理局
- 機關黨委
- 離退休幹部工作辦公室
- 派駐機構
- 襄陽市人民檢察院駐市第一看守所檢察室
- 襄陽市人民檢察院駐市第二看守所檢察室
- 襄陽市人民檢察院駐魚梁洲旅遊經濟開發區檢察室
- 襄陽市人民檢察院駐東津經濟技術開發區檢察室
歷任領導
- 歷任檢察長
姓名 | 任期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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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勝坤 | 2007年1月-2013年4月 | |
常本勇 | 2013年9月-2021年10月 | [4] |
梁莉 | 2022年1月- |
參見
參考文獻
- ^ 湖北省襄樊市地方志編纂委員會 (編). 襄樊市志. 中國城市出版社. 1994: 562–563. ISBN 9787507406955.
- ^ 郭清君; 蔣長順; 付洪蒼. 开启“绿色通道”便民利民. 檢察日報. 2014-11-24: 2.
- ^ 戴小巍; 魏秋晨. 鼠标一点,业务数据一目了然. 檢察日報. 2020-08-10: 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9-12).
- ^ 襄阳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隆重举行. 華夏經緯網. 2013-09-17.
外部連結
- 湖北省襄陽市人民檢察院 (頁面存檔備份,存於網際網路檔案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