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企業開拓資金
中小企業開拓資金(全稱: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設立的一項政府性預算基金,用於支持其國內中小企業開拓國際市場各項業務與活動。
設立背景
為鼓勵中小企業積極參與國際市場競爭,促進中小企業的健康發展,發揮中小企業在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中的重要作用,自2001年起,中華人民共和國商務部正式設立「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該項政策以廣大中小企業為扶持對象,專用於支持中小企業開拓國際市場的各種活動。原外經貿部(現商務部)和財政部於2001年聯合頒布《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管理(試行)辦法》和《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管理辦法實施細則(暫行)》,對市場開拓資金的相關政策作出具體規定。2006年中小企業國際市場開拓資金政策做了修改,規定中小企業申請項目數在一年不得超過10個項目,每個中小企業得到國家的資金支持在5年內不得超過50萬元至70萬元。
用途和支持內容
支持中小企業和為中小企業服務的企業、社會團體及事業單位開展開拓國際市場的相關活動。主要支持11個方面的內容,分別是:參加境外展覽會、管理體系認證、產品認證、國際市場宣傳推介、創建企業網站、廣告商標註冊、境外市場考察、國際市場分析、境外投(議)標、境外展覽會(團體)項目、企業培訓。
申請條件
- 需要具有企業法人資格,擁有進出口經營權或對外經濟合作經營資格
- 上年度出口額在1500萬美元以下
- 近兩年在外經貿業務管理、財務管理、稅收管理、外匯管制、海關管理等方面無違法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