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为霖
生平
生于康熙二十八年(1689年)。[1]幼聪慧,九岁能文,十一岁入县学,康熙四十四年(1705年)十七岁中举人。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联捷会试,因病归。康熙四十八年(1709年)补殿试,授中书。历官云南太和县知县,历升石屏州知州、广东肇庆府同知、潮州府知府。在任所惩奸邪、均徭役,兴学设教,颇有惠政。乾隆元年(1736年),大埔县令杨麒生以贪污被揭革职,为霖亦因流言去官,潮人追思立祠以祀。[2]
乾隆年间召见起用,坚辞不受,请终养返里,奉母家居二十年。[3]
著作
善诗文,与同邑周开封、忠州陈龙崖等结诗社于东川,极诗文酒唱之乐。晚年好静,居九龙滩别业以终。著有《荫松堂诗集》、《橐驼集》、《读诗管见》、《本韵》等。工书法,真草俱佳,指书尤绝。[4]
注释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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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胡恂 |
潮州府知府 雍正十年-乾隆元年 (1732-1736年) |
继任: 耿国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