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圣宗
黎圣宗(越南语:Lê Thánh Tông/黎聖宗;1442年8月25日(大宝三年农历七月二十)—1497年3月3日(洪德二十八年正月三十)),名黎思诚(越南语:Lê Tư Thành/黎思誠),又名黎灏(越南语:Lê Hạo/黎灝),越南后黎朝第五任君主,1460年—1497年在位。
黎圣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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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越皇帝 | |
在位时间:1460年—1497年 | |
前任:黎宜民 | |
继任:黎宪宗 | |
朝代 | 后黎朝 |
年号 | 光顺(1460年—1469年) 洪德(1470年—1497年) |
姓名 | 黎思诚 |
庙号 | 圣宗 |
谥号 | 崇天广运高明光正至德 大功圣文神武达孝淳皇帝 |
其他称衔 | 平原王(黎仁宗封) 嘉王(黎宜民封) 天南洞主 道庵主人 骚坛元帅 安南国王(明朝册封) |
别名 | 黎灏 |
出生 | 1442年8月25日 大宝三年七月二十日 |
逝世 | 1497年3月3日 洪德二十八年正月三十日 | (54岁)
陵墓 | 昭陵 |
父 | 黎太宗黎元龙 |
母 | 光淑皇太后吴氏玉瑶 |
黎圣宗是黎太宗的第四子,为光淑太后吴氏玉瑶所生,封平原王(越南语:Bình Nguyên Vương/平原王)。1460年,皇帝黎宜民因为屠戮旧臣而遭群臣的反对,阮炽、丁列发动兵变,杀死黎宜民,拥立黎思诚即位。曾征伐哀牢(即老挝)与占婆等地。黎圣宗即位后,在施政上推行多项改革,包括中央及地方官制、科举、地方建置、颁行《洪德法典》等等。又致力调理农务,改善经济生产。圣宗重视文学的推动,在位期间曾组织“骚坛会诗社”,提倡用民族语言写诗,创作多以民间故事为题材,对越文诗歌的发展很有影响。他也写汉文诗,收入《琼苑九歌》和《春云诗集》。而越南知名史书《大越史记全书》,就是由黎圣宗下令编撰。
黎圣宗在越南历史当中被视为一位较重要的君主。但在私生活方面,越南史籍称他“女谒盛”,耽于女色。晚年得重病时,遭久已失宠的皇后暗中加害,使他病情恶化而死。享年五十六岁。
早年事迹
受封藩王
黎思诚生于1442年(大宝三年)农历七月二十日,父亲是黎太宗皇帝,母亲是婕妤吴氏(光淑皇太后)。1445年(太和三年),黎思诚获皇兄黎仁宗封为平原王,在京师昇龙奉藩学习,当时“日与诸王同经筵肆学”,经筵官陈封当时便认为他聪颖异常。
早年的黎思诚,在学习当中已展现才华,越南史籍《大越史记全书·本纪实录》称他“惟以古今经籍圣贤义理为娱,天性生知,而夙夜未尝释卷,天才高迈,而制作尤所留情,乐善好贤,亹亹不倦”,深得黎仁宗及宣慈太后(仁宗之母)的欣赏,“宣慈太后视若己生,仁宗推为难弟”。及至长兄黎宜民于1459年杀仁宗自立为帝,改封黎思诚为嘉王。[1]
被拥为帝
黎宜民登基称帝后,杀戮旧臣,其施政得不到民众支持,因而出现反对势力。1460年(天兴二年)农历六月,廷臣阮炽(又作黎炽)、丁列(又作黎列)等合谋,铲除黎宜民及其亲信。
当帝位悬空之际,阮炽等人商议新君人选。有关情况,《大越史记全书·本纪实录》提供了两种说法,一说是黎宜民派系被推翻后,阮炽等一众廷臣以“嘉王明睿雄略,非诸王比,人心咸属,天意可知”,拥立黎思诚为帝。另一说则是廷臣最初想迎立恭王黎克昌,但恭王坚拒,便改立嘉王为帝。黎思诚即位后,听信谗言,致使恭王被杀[2]。
六月初八日,黎思诚即皇帝位,改年号为光顺,以生日为“崇天圣节”[3]。黎思诚即位后随即采取措施安抚人心,如大赦天下,赠与官员田地,又惩处曾协助黎宜民夺位的禁军将领黎得宁[4]。
对内施政
改革官制
黎圣宗对原有的朝廷架构,有所调整。后黎朝开创后,沿袭陈朝官制,设左右相国,下有礼部、吏部、内阁密院、中书、黄门、三省门下等部门,黎宜民时期设立六部(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工部、刑部)及六科(中书科、海科、东科、西科、南科、北科)。黎圣宗保留六部六科制度,于1465年(光顺六年),改中书科为吏科、海科为户科、东科为礼科、南科为兵科、西科为刑科、北科为工科,作用是“审驳百司”,属监察机构,负责修正及驳回六部过失,每科以“都给事中”和“给事中”为首长。黎圣宗还增设六寺,分别是大理寺、太常寺、光禄寺、太仆寺、鸿胪寺、尚宝寺,各寺官则有寺卿、少卿、寺丞。[5]
圣宗又参照中国官制,让文武官员拥有一定的土地,并给予岁俸钱。如贪污者必加严惩。此外,制定了官员退休之制,为官至65岁,为吏至60岁,便准许退休。[6]
改革地方政制
后黎朝初年,全国领土分成五道,但辖地较广,管理不易,政令难以下传,所以黎圣宗将五道分成十二承宣,区小易治。[7]十二承宣分别为:清华(初名清化)、乂安、顺化、山南(初名天长)、海阳(初名南策)、山西(初名国威)、京北(初名北江)、安邦、兴化、宣光、太原(曾名宁朔)、谅山。每道设都司(设有正副都总兵,管军务)、承司(设有承政正副使,管政务)、宪司(设有宪察正副使,管司法)等架构。又设监察御史,查察各道官员工作,以防违纪行为。
1470年(洪德元年)攻破占城国后,又将十二承宣改为十三处,即清华、乂安、山南、山西、京北、海阳、太原、宣光、兴化、谅山、安邦、顺化、广南(原属占城)。处以下的地方行政单位为府、县、州。府县以下则为乡、坊、社、村、庄、册、峒、原、场。在十三处当中的险要之地,设守御经略使一职,负责防务。[8]
对边境少数民族的管理,黎圣宗设立团练、守御、知州、大知州等职,是为少数民族区域的酋长。有功于黎氏朝廷的酋长,可封赐官爵,如司空平章事、上将军、大将军等等。[9]
整顿财政及金融
黎圣宗时规定人丁税,每人每年交钱八陌[注 1]。此外有田地税、土地税、桑洲税,按亩缴纳,而各种田土都分作一、二、三等[8]。
因应到税制方面,除用谷物、丝等实物缴纳,圣宗又用钱缴税,加上当时农、工业得到长足发展,经济繁荣,货币亦须运用到社会各个领域上。黎圣宗政府便重视铸造货币,他认为:“泉货之用,贵于上下流通,府库之储,贵于长久无币”,因此牢牢掌握货币的铸造权和发行权,每年都铸造一定数量货币在市面流通。
在光顺年间(1460年至1469年),黎圣宗铸造大量的“光顺通宝”。该货币素质甚好,然而因有奸商及不法之徒私下利用民间铜器及旧铜钱,掺合其他金属,以偷工减料的方式,铸造素质粗劣的“光顺通宝”伪币,以牟取暴利,故此黎圣宗下令“严禁废弃铜钱”、“偷铸铜钱者治罪”,以及“禁止携带伪币”。
1470年,圣宗改元洪德(1470年至1497年)。改元以后,圣宗政府便铸“洪德通宝”。该货币素质较高,被货币研究者誉为“越南有史以来铸造方孔圆钱最为成熟的时期”,“是越南钱币的优秀代表”。[11]
调理农务
对于农业生产,圣宗相当重视,经常下谕,各府县官员务必竭尽全力,指导百姓勤于农务。圣宗又设置河堤官及劝农官,主理国内农业事务;下令户部及各地承政官员,向朝廷上报荒地数目,以便让各府县政府督促百姓开辟耕种。
黎圣宗设立了“屯田”四十二所,委任相关官员,管理开垦之事,以减少出现饥馑之患。[12]
完善刑法
在越南法律史里,黎圣宗颁行了封建时期较重要的一部法典──《洪德法典》(又称《洪德律例》、《黎朝刑律》)。该法典以中国唐代律令为蓝本,结合越南自身风俗习惯及旧法而成,于1470年(洪德元年)颁行。它的内容,包括刑法、婚姻、家庭法、民事法、诉讼法等等。此一法典成为后黎朝的法律基础,一直沿用到18世纪后期。[9]
民生风俗
对于当时的越南风俗,黎圣宗加以改革及规范化。例如,当时越南人民崇奉佛教,常修建寺庙,圣宗乃下令禁止修建新寺庙,应用钱财和功夫去做有益之事;当时丧、婚礼俗,多有违反常情之举,如办丧事之家大摆筵席、演戏唱歌以作观娱,圣宗便禁止办丧事时演戏唱歌;婚俗里则有收取娉礼之后,过三四年后才迎娶新妇至夫家,圣宗下令纳聘后便要择日行迎亲礼,次日见父母,第三日见于祠堂。[12]
圣宗希望全面确保封建秩序和道德规范,圣宗又制定《二十四条伦理》,作为对民众道德的指引。[9][注 2]
圣宗又设法使全国民众免受疾疫之苦,乃成立“济生堂”,收容病人。如当某地爆发疫情,则派官员带药前往医治[12]。
崇儒排佛
黎圣宗从即皇帝位时起,就施行文教政策,当时的碑铭文献记载他“即政之初,未遑他务,首临大学,次定贤科”。[13]儒学便是圣宗重视的一环,采取儒家思想和经典作为治国工具。圣宗以德治的方式,规定科举制中的乡试由“有德之士”应试,凡不睦、不忠、不孝、不义、乱伦者,虽有具有大志及学识,亦不准应试。在会试上,以《论语》、《孟子》、《五经》等儒家典籍的内容出题。对于国家教育机构国子监,圣宗置《五经》博士,各人专治一经,教授监生。为表尊孔,圣宗下令修建文庙大成殿、更服殿、明伦殿、东西讲堂等,用于祭祀孔子。此外,圣宗还制定三年丧礼,以表明儒家中的忠孝,是仁之本。
对于当时盛行的佛教,黎圣宗采取压抑政策,将之列入社会最下层。凡寺田、寺院领地,均收归国有,令大批僧侣还俗,剩下的亦必须参加佛教经典考试,合格者方可继续为僧。[14]
编撰史地文籍
黎圣宗对于越南本国史相当重视,据后黎朝史官范公著所说,这是由于圣宗抱着“拓土开疆,创法定制”的需要,所以“尤能留意史籍”[15]。其中较重要的有圣宗于1479年(洪德十年)下令史官吴士连编纂的《大越史记全书》(十五卷)[16],这次编纂的内容始于传疑时代里的鸿庞氏,至黎太祖为止,到后黎朝的中晚期,该书再获其他史官的增补编订。[17]
此外,黎圣宗政府还有其他历史著作,如申仁忠、杜润等奉命撰修《天南余暇集》,一百卷,叙述圣宗时的重要事件和刑律;圣宗又编《亲征记事》一书,记录了亲征占城、老挝及各芒族部落的事迹。[18]
在地理典籍方面,黎圣宗以前,越南未有较完善的本国地图。圣宗下令,各地官员踏勘治所内的山川险要地带,并将古今事迹,绘图详述,然后呈送户部,是为当时的全国舆图。[19]
增强军备
黎圣宗为大展拳脚,因而整顿武备。曾下令国内各地区的军事长官,要勤于向部队教习战阵,训练士卒,保持战斗能力。明史也记载道当期黎圣宗“灏雄桀,自负国富兵强,辄坐大”。
圣宗又整顿军队架构,设五府军,分别为中军府、南军府、北军府、东军府、西军府。每府有六卫,每卫有五或六所,每所军队人数约为四百人。五府之军,合共约六七万人。黎圣宗又颁令练习水阵的军令三十一条、象阵军令三十二条(或作二十二条)、马阵军令二十七条、步阵军令四十二条。
对外举动
对明关系
黎圣宗被拥立为帝后,便寻求中国明朝认同其国君地位。1461年(光顺二年),圣宗以“安南国故王黎濬弟”的身份,遣使到北京要求册封。[20]明廷乃于1462年(光顺三年),派钱溥、王豫为正、副使节,封圣宗为“安南国王”[21],保持了中越两国间的宗藩关系。
但在黎圣宗时期,因边界纠纷而与明朝出现外交风波。1468年(光顺九年),越方“聚兵千余,立栅挑堑,占据广西凭祥县地方”。对此,明廷命边疆官吏加紧边防,“计议长策,严督所属,整兵防御”[22]。此后又发生边民犯事的问题。1471年(洪德二年),中国广东官员向明廷报告:“有交人(指越南人)驾使双桅大船,越过海面,偷捞珠池,劫掠客货。”明廷乃向黎圣宗政府要求“禁国人勿越境为寇”。黎圣宗回复自己已“差人方询境内,拘集海壖官吏,里老究问”,但未能查获结果,唯有希望明廷“俯赐恩怜”。[23]
1472年(洪德三年),广西的上冻岗陇委、龙州等地,被越方民众霸占土地,须由明廷派员到广西边境处理土地纠纷,“履勘明白,设二界址,永为边守”[24]。但黎圣宗不满“广西会勘官何多”[25],认为“我尺山寸河岂宜抛弃”,又派员与明朝官员交涉,叮嘱应采取强硬态度,“勿许渐侵,如他不从,尚可差官北使,详其曲直”。[26]1474年(洪德五年),越方在云南边境“以军民啸取窃掠为词,辄调夷兵万众越境,攻扰边寨,惊散居民”。对此,明廷采两手准备,一方面下令云南、广东、广西等地官员加强边备,“各守境土,以备不虞”,另一方面透过外交途径,向黎圣宗声明“不许辄调夷兵,越境侵扰,惊疑良民”。[27]
此后,中国边境仍有越方意图入侵的警报。1480年(洪德十一年),云南官员向明廷报称“今复闻(后黎朝)练兵,欲攻八百(兰纳)。内侵之患,不可不虑”。[28]明廷为此向黎圣宗政府交涉,黎圣宗反驳自己并不知道八百是在何处,“八百地之所在且不知,况欲往征之?”明廷只好下令云南治下的车里、元江、木邦(今属缅甸)、广南、孟艮(今属缅甸)等地傣族土司官员互为保障。[29]1483年(洪德十四年),云南临安府建水州又发生中越民众冲突,“累相争讼”。[30]明廷对黎圣宗政府多次骚扰边境,加以得悉占城被圣宗所灭,相当不满,曾向越方使节提出严正指责:“朝廷(指明廷)一旦赫然震怒,天兵压境,如永乐故事,得无悔乎?”[31]经此指责,黎圣宗政府才“自是有所畏”[32],中越间的边境磨擦乃告一段落。
攻破占城
黎圣宗在位的早期,便与南邻占城国(即占婆国)发生磨擦。占城亦为中国明朝朝贡国,因而要求明人参与交涉越占纷争。据中国史籍《明实录》记载,明天顺八年,(1464年,光顺五年),占城王槃罗茶全遣使入明,投诉“安南国(指后黎朝)侵扰本国,求索白象等物”,并“乞照永乐年间,遣使安抚,置立界牌碑石,以免侵犯,杜绝仇衅”。明廷希望越占两国保持和平,答复占城使节“谨守礼法,保固境土,以御外侮,勿轻构祸”。[33]但未能平息越占之间的争斗。1467年(光顺八年)农历三月,占城遣使到黎氏朝廷,黎圣宗乘机命人向占城使节,可否按照“事大之礼”向后黎朝朝贡,以索取犀、象、宝货等物,但占人不从。[34]
此后,越占关系日益紧张。1469年(光顺十年)三月,占城出军进攻后黎朝治下的化州(在今顺化)。[35]黎圣宗乃向明廷申诉“屡被攻围化州”,坦言要“饬兵与战”,明廷虽劝谕越方“解怨息争”[36],但越占的交战已如箭在弦。1470年(洪德元年)八月,占城王槃罗茶全亲率水步象马十万攻化州,化州守将告急。然而占城国却于此时出现内哄,“茶全为人凶暴淫政,慢神虐民,占人民叛”,圣宗看准这一点,乃于十一月,征集军队二十六万人,亲征占城。[37]进入占城边境前,圣宗作出周密部署,“诏顺化军出海以试舟师”,演练水军,又“虑占国山川有未易知,乃命顺化土酋阮武图其险易以进”,深入敌国前先了解地形要道。在战事里,越军行进相当顺利,1471年(洪德二年)正月进入占城边境时,得到占城官员蓬莪沙、琴绩、道贰等“进献方物”及投效。其后越军节节胜利,三月初一日,攻破占城国都阇槃,生擒国王槃罗茶全而回。[38]
当占城被攻破后,该国将领斋亚麻弗菴(或即越南典籍里的逋持)在宾童龙(藩笼)自立为王,然而须向后黎朝入贡。[39]此外,黎圣宗把所得的阇槃、大占、古垒等占城故地,设置广南道以作统治,辖三府九县,选当地十五岁以上聪明好学者,录取为生徒,教以礼义。但占城遗族仍经过一番挣扎,槃罗茶全之弟槃罗茶悦(又作槃罗茶遂)逃入山中,派人到明朝要求册封为王。圣宗得悉后旋即派兵,擒获茶悦。明廷虽呼吁黎圣宗归还占城故地,但圣宗不从。[40]
征讨川圹
1479年(洪德十年),黎圣宗发动对川圹王国(孟潘,越史称盆蛮、盆忙)的征讨。川圹在之前向越南朝廷要求内附,因而改为归合州,但该地酋长仍可世袭管治权,黎氏朝廷派人员驻守监察。圣宗时,川圹获得澜沧王国的协助,驱逐后黎朝驻守人员,以图反抗。圣宗出兵征讨,杀死酋长琴公(Khamkong),川圹余众只得请降。战后,圣宗封琴冬(Khamthorn)为宣慰大使,并设置官员管治。[41]
进攻老挝
1479年(洪德十年),因川圹王国反叛黎氏朝廷,与澜沧王国联合,侵扰越南西部边境。圣宗便命黎寿域、郑公路、黎廷彦、黎弄、黎仁孝等率兵,分五路从乂安、清化、兴安等地反攻,追击澜沧军队,结果得胜而回。[40]据越南史籍所载,越军在此役中“入老挝城获宝物,其国王遁走,虏其民,略地至长沙河(或作金沙河)界,夹偭国(或作缅甸国)南边”[42],亦即从老挝人手上夺取不少财物、人口和土地。
文学修养
黎圣宗有意推动文学。1494年(洪德二十五年),圣宗成立“骚坛会”,该会有成员二十八人,包括圣宗本人及其近臣,称为“骚坛二十八宿”,圣宗自号“骚坛元帅”。该会成员写下不少诗篇,主要内容是颂赞君主及朝廷的政绩,以汉文或字喃创作。当中较重要的作品,为汉文写成的《琼苑九歌》,由圣宗依九题写诗九章,再由申仁忠、阮仲懿等二十八人依韵奉和。另外又如《洪德国音诗集》,收有诗约三百首,内容为吟咏天地、吟咏大自然、抒发人们情感、描绘各种物品、清闲逍遥的自我吟唱等等。[43]
黎圣宗的“骚坛会”,带有政治色彩,学者王晓平批评它是“皇帝御制,近臣无不称好;近臣唱和,下属莫不叫绝”,但亦认同它“对汉诗艺术水准的提高,对诗歌的钻研和提倡,确实造成了汉诗文兴盛一时的局面,从长远来说,文学风气的形成对于民族诗歌、民族文学的崛起,也具有良好的促进作用”。[44]
去世
1496年(洪德二十七年)农历十一月二十七日,黎圣宗得风肿疾,次年(1497年,洪德二十八年)正月三十日病逝于宝光宫(又作宝光殿)[45]。时年五十六岁[1]。关于圣宗病死的内情,据当时史官武琼所说,是由于圣宗女宠甚多,到患有重病时,长期失宠的长乐皇后在此时才获许可为圣宗侍病,但皇后竟用毒涂手,摸圣宗发疮处,于是圣宗病情加剧[注 3][46]。
1498年(景统元年)农历三月初八日,继任的黎宪宗安葬圣宗于蓝京昭陵,并由朝臣申仁忠、覃文礼、刘兴孝等撰文,刻于碑石,“以昭先帝之业于来世”[47]。
亲属
父母
※以上各项,见《大越史记全书·本纪实录·黎纪·圣宗淳皇帝上》,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639页。
兄弟
- 兄黎宜民,1459年夺位黎仁宗帝位,1460年被朝臣捕杀,立黎圣宗。
- 兄黎邦基。
- 兄黎克昌,生于1440年卒于1476年,黎太宗封为新平王,后来为恭王。《大越史记全书·本纪实录》提到,黎宜民倒台后,朝臣一度欲立黎克昌为帝,但黎克昌推却,便立黎圣宗,后来黎圣宗听信谗言,黎克昌死。
※以上各项,见《大越史记全书·本纪实录·黎纪·太宗文皇帝》及《圣宗淳皇帝上》,东京大学东洋文化研究所,606及640页。
妻妾
子女
黎圣宗生皇子十四人:
- 长子黎宪宗黎鏳。
- 次子梁王黎铨。
- 三子宋王黎𫓩,1466年生,母明妃范氏。
- 四子唐王黎镐,1466年生。
- 五子建王黎镔,母柔懿皇太后。(黎昭宗追崇为德宗建皇帝)
- 六子福王黎铮。
- 七子演王黎鏓。
- 八子广王黎鐰,1471年生,母敬妃阮氏。
- 九子临王黎锵。
- 十子应王黎 。
- 十一子义王黎 。
- 十二子镇王黎鋞。
- 十三子肇王黎鋑。
- 十四子荆王黎键。
此外,黎圣宗生皇女二十人:
评价
黎圣宗本人,曾向朝臣评论自己的统治:“朕有二失,一曰令施为违道干誉,二曰素尸在位,扰乱天工,虽内外庶职,难以枚举,且以其尤者而言,都督黎练木偶土人,安可加以圆冠方屦哉。太师丁列,太傅黎念职璧公,不闻燮理阴阳,经邦灵亦未尝进一君子,退一小人,不几于羊裘逍遥之诮乎。”[52]
在越南,后世一般对圣宗有相当高的评价。撰写《大越史记全书·本纪实录》的史官赞扬他“创制立度,文物可观,拓土开疆,昄章孔厚,真英雄才略之主,虽汉之武帝、唐之太宗,莫能过矣”,但同时批评他“土木之兴,逾于古制,兄弟之义,失于友于,此其短也”。[1]著名史家武琼认为他“崇尚儒术,振拔英才,取士之科不一而定,三年大比之举,自帝始之。其得人之盛,振古有光,文武并用,各随所长,故能修政立事,制礼作乐,号令文章,焕然可述。……又虑占寇世尝为吾患,今日不剪,将何其为,乃南征茶全,而复其封疆,西拔雅兰,而扫其巢穴,山蛮有征,而威扬乎北,盆忙(又作盆蛮)有征,而地辟乎西”。[46]到近现代,史家陈重金(又作陈仲金)称赞圣宗“改革政治,兴办教育,整顿武备,平定占城、老挝,拓土开疆,使当时我南国更加文明昌盛,显赫于一方。自古至今,我国从未达到如此之强盛”。[53]越南共产党对圣宗评价颇高,越南清化省的一所大学也以其第二个年号命名为洪德大学。[54]
中国学者郭振铎、张笑梅称黎圣宗是“安南黎氏王朝中较有作为的帝王”,指出他“好大喜功,野心勃勃”,其建树除了对内文治和对外武功,又“发展工农商业,奖励中越文化交流”。[55]
注释
- ^ 这里提到的“钱”和“陌”,据后黎朝人黎贵惇的说法,是“北人(中国)以百文为一陌,本国(越南)以三十六文为一陌,谓之使钱;六十文为一陌,谓之古钱。使钱十陌,乃是古钱六陌,准为使钱一贯。其古钱十陌乃使钱之一贯六陌四十文。使钱别名闲钱,古钱别名贵钱”[10]。
- ^ 有关《二十四条伦理》的内容,据《钦定越史通鉴纲目》卷之二十四,黎宪宗景统二年“秋七月颁条于中外”条注引《洪德天南余暇集》如下:
“ - 父母教子,必以义方,男女各授以业,毋得耽纵酒博,习为倡优,以伤风俗。
- 家长躬行礼节,以正其家,若子弟为非,各坐家长。
- 夫妇勤俭治家,恩义毋替,惟妇犯七出,然后以义断之,不得牵爱苟容,有伤风化。
- 子弟宜友爱,兄弟和睦,乡党以礼义自持,违者尊长朴教惩治,大则投告官司处治。
- 乡党宗族有患难者,宜相赒恤,若有行义着闻者,所在府县呈承宪二司,察实具奏旌表。
- 妇人有过,父母及夫惩治,宜革心改过,毋得擅自奔逃,有亏妇道。
- 妇人孀居,毋得招致童男,诈称义养,阴肆奸淫。
- 妇人夫亡,或有前妻及婢妾诸子,宜加爱恤,田得规占财产,图为自私。
- 妇人夫亡,未有子,宜居夫家,丧祭如礼,毋得私挟财产,潜回本家。
- 妇人以顺从为正,毋得挟父母富贵而骄其夫家,违者并坐其父母。
- 士夫宜敦学行,守官常,若有趋炎附热,倚势作威,革斥不齿。
- 典吏只掌簿牒供职事,若有舞智弄文,该官捡出惩治。
- 军民宜孝悌力田,出入相保,上番期赴功趋事,毋得游惰逃避,若有良善着闻者,所在府县呈承宪二司察实,具奏旌赏。
- 商卖宜随辰(时)贸迁,毋得变易升斗及因聚朋徒,潜行盗劫,犯者重治。
- 婚嫁祭祀,遵依礼法,毋得逾越。
- 民间戏场、法会,男女游观,毋得淆杂,以杜淫风。
- 治途房屋妇女远行投歇,必谨关防,若敢彊行污辱,事发,犯人及家主一体治罪。
- 府县各照所在立牌戒禁,凡男女不得同津而浴,以明礼别。
- 社村宜择年德学行一二人为长,暇日率民人就亭馆公所会讲诰谕,使相观为善,同归美俗。
- 府县辖内,若有豪彊侵占田土、抑胁孤独、教唆词讼者,听社村纠举处治,徇隐者以贬罢论。
- 王公大臣之家容隐细人,媒引赂遗及奴婢抑买民间财物,听投告重治。
- 牧民之官,能训饬部民兴于礼让,宪司访实考最,若不勤教训者,考以不职。
- 社村坊长能勤训饬乡闾之闲,俗成善美,府县官申详承宪二司,察实奏闻,候与奖赏。
- 凡沿边蛮獠之人,宜惇彝训,无得紊乱天常,如父兄叔伯既殁,其子弟不得因其妻妾,违者痛加惩治。
” - ^ 《大越史记全书·本纪实录·黎纪·圣宗淳皇帝下》载史臣武琼曰:“帝以女谒(即女宠)盛,身婴重疾,长乐皇后久幽别宫,帝疾大渐,始得侍疾,乃以阴置毒于手中,潜扪疮处,帝疾始增剧矣。”
参考文献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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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部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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