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良训(?—?),字式甫,号岵月,又号壶云江西南昌府进贤县八都人,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万历三十一年(1603年)癸卯科江西乡试举人,四十一年(1613年)癸丑科进士,授行人,四十五年六月奉使册封德府宁阳王朱由椅。天启二年十月考选,授候补给事中,三年八月补授户科给事中,上《四防微疏》,帝大怒,下旨逮问,辅臣疏救,罚俸半年。吏部尚书赵南星调兵部郎中邹维琏为吏部稽勋司郎中,时言路横恣,凡用吏部郎,必咨其同乡居言路者。给事中傅櫆、陈良训、章允儒以南星不先咨己,大怒,共诟谇维琏。及维琏调考功,櫆等益怒,交章力攻。维琏愤,拜疏求罢,即日出城。继杨涟弹劾魏忠贤后,疏论魏珰镌级归。崇祯元年(1628年)戊辰起原官,升吏科都给事中,出为台绍兵备,海防有功,历升浙江按察使、陕西右布政使,于流寇充斥中全活饥民甚众,秦人立祠祀之。九年丙子(1636年)任郧阳巡抚、佥都御史,郧界秦蜀楚豫之交,贼出没盘踞,良训简练将卒,以计歼剧盗郭三海等,捷闻赐蟒币银纻有差[1]

家族

曾祖陈谟,参政。父陈楠,赠行人,又赠户科给事中。兄陈良言,知州;陈良谕,字先甫,州同。

子陈贲典,字星若,廪贡。

参考文献

  1. ^ 《江西通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