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鸣盛
王鸣盛(1722年—1797年),字凤喈,号礼堂、西庄,晚号西沚居士。江苏太仓州嘉定县人,清代官员。
早年求学诗于长洲沈德潜,后又从于惠栋问经义。精研经学、史学、小学、目录学等,乾隆十九年(1754年)榜眼,历任翰林院编修。在出任福建乡试主考官途中纳一小妾,被御史罗典弹劾,左迁光禄寺卿,后辞官不仕。鸣盛坚持反对孔子的“春秋笔法”,对他所认为的前人对于历史的扭曲之处,如欧阳修的《新五代史》、朱熹的《通鉴纲目》,皆以史实予以驳斥。他主张:“经以明道,以求道者不必空执义理求之也。但当正文字,辨音读,释训诂,通传注,则义理自见,而道在其中矣”。李慈铭赞其“议论淹通,多足决古之疑”[1],著有《十七史商榷》。
生平
王鸣盛生而敏慧,四岁随着父读书丹徒学署,日识数百字,县令冯咏将王鸣盛视为神童。十七岁时参加乡试中副榜,江苏巡抚陈大受招入苏州紫阳书院。乾隆十二年乡试未上榜,于是到苏州游憩,此时沈德潜以礼部侍郎致仕,与王兰泉、钱大昕、吴泰来、曹仁虎、赵文哲、黄文莲并称为"吴中七子"。 乾隆二十四年,38岁即官至内阁学士兼礼部侍郎。不久出为福建乡试主考官,途中与一女子相识、纳为小妾,被御史罗典借题发挥,被转移至光禄寺。乾隆二十八年,42岁时以老母去世,从此休官不做,安家于苏州。家居者三十年,闭户读书,从事著述,以汉学考证法治史,与惠栋、沈彤研究经学。老年因读书穷日夜不辍,视力每况愈下,透过吴兴医针全愈,著书如常,自号西沚,享年七十八岁。
著作
- 《十七史商榷》
- 《耕养斋诗文集》
- 《西沚居士集》
延伸阅读
[编]
注释
- ^ 《越墁堂读书端记》页第一百七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