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福林(1957年10月)、男,回族,甘肃武都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

生平

1982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兵团党委党校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中教一级职称。曾任新疆建设兵团第八师150团一中教师,副校长,校长,农八师150团,党委副书记、政委,农八师143团党委书记、政委,石河子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农六师党委常委、副师长,农十四师党委书记、政委、师长,农三师图木舒克市党委书记、政委,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等职。2013年起任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副司令员,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中国新建集团副总经理[1]

查处

2021年7月29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原副司令员、政法委书记杨福林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2]。2021年12月2日,被开除党籍,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3]。2022年9月8日,山东省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杨福林受贿一案[4]

参考文献

  1. ^ 杨福林任新疆兵团政法委书记 不再任第三师党委书记. 中国经济网. 2013-07-26 [2021-12-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2-02). 
  2.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原副司令员、政法委书记杨福林接受审查调查.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1-07-29 [2021-12-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07-31). 
  3.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原副司令员,党委原常委、政法委原书记杨福林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2021-12-02 [2021-12-02].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1-12-02). 
  4.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原副司令员杨福林受贿案一审开庭. [2022-09-0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