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二区 (保定)

新二区河北省保定市旧区名。1953年由保定市设置。在今保定市区西部。

1953年6月6日,河北省人民政府批准,保定调整行政区划,将第二区与第三区合并,改为新二区。1955年6月27日,改名为北市区。1957年,北市区与南市区合并为市区。1959年11月29日,撤销保定市市区,分设路东区路西区[1]

参考

  1. ^ 许高飞编著. 河北民政机构沿革. 北京:方志出版社 ,. 2006年6月: 549–550. ISBN 7-80192-80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