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火力发电厂
成功火力发电厂为一座位于台湾台东县成功镇的火力发电厂。成功火力发电厂自台湾电力公司完成台湾花东纵谷地区的电力输送线路后,成功火力发电厂遭到裁撤,因此目前该发电厂已停机废弃,原址改为台湾电力公司台东营业区成功服务所。
成功火力发电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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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地区 | 中华民国(台湾) |
坐标 | 23°05′55″N 121°22′34″E / 23.0986°N 121.3761°E |
现况 | 已停机并拆毁 |
始建日期 | 1940年(昭和15年) |
启用日期 | 1940年(昭和15年) |
退役日期 | 1962年(民国51年) |
持有单位 | 台湾电力公司 |
运营单位 | 新港电气组合 花莲港电气株式会社 东部电气株式会社 台湾电力公司 |
建造者 | 新港电气组合 |
总额定容量 | 511 K.W. |
发电概况 | |
装机机组 | 5 |
额定容量 | 511 K.W. |
网站 | |
台湾电力公司 台东区营业处 |
沿革
起源
台东成功新港地区最初是在日治时期1935年(昭和10年)时,因当时的新港渔港建设工程完工,一并也将渔港所需的新港制冰工场完工,而为了制冰工场所需电力而设置了两座发电机组,在消耗制冰所需的电量后,多余的电力则转卖供给民营的新港电气组合让当时新港地区居民使用。 然而当时因发电机组发电量有限,所以当时仅有194户人家拥有电力可用,并且限制每天仅晚间供电5个小时。[1]
兴建
后来,随着新港地区居民增加,原先新港制冰工场的多余电力已不敷当时新港地区的居民使用,因此1940年(昭和15年)4月新港电气组合在现今台湾电力公司台东营业区成功服务所现址兴建火力发电厂,当时发电量20K.W.,是为新港火力发电所。[1][2]
然而因为新港地区居民数量仍不断增加,导致新港火力发电所很快就再次不敷新港地区居民使用,因此,民国30年后,新港电气组合原本筹画在成功镇三仙里富家溪上游利用水位高低落差进行水力发电。在水力发电厂厂房等土木工程都完工等待发电机组到位之际,却因第二次世界大战太平洋战争,从日本利用船运运送过来的发电机组连续两度都遭到美国海军的潜水艇击沉。因此该水力发电厂之工程计划至此告吹。[1]
1940年(昭和15年)6月,台湾总督府接管台湾全岛所有的发电与供电业务,同年8月花莲港电气株式会社(东部电气株式会社的前身)再将新港电气组合收购,至此,新港地区发电业务收归官方所有。[3] [1]
烧毁
1943年(昭和18年)时,一场大火将新港火力发电所烧毁,而当时也因日本第二次世界大战战况吃紧,日本台湾总督府已无力进行修复,因此,自此新港地区居民再次陷入夜间仅能使用煤油灯进行照明的黑暗期。[1]
重建
1945年(民国34年),中华民国接管台湾,当时台湾电力公司接手东部电气株式会社之发电与供电业务,并针对已烧毁的新港火力发电所重建。在重建后的新港火力发电所中建置5部发电机组,夜间供电时间也从原先的5个小时增加到6个小时。[4][1]
后来随着台湾电力公司增加成功火力发电厂的发电机组,让成功火力发电厂的总发电量到达511K.W.,供电时间也6个小时改完全天候供电。 [4]
停机
台湾电力公司因应业务发展需求,开始兴建花东输电线路,整体工程在1962年(民国51年)间完成,使原本属于单独发电个体的台东地纳入了台湾全岛的台湾电力公司整体电力系统之中,而随之的成功火力发电厂也在此之后结束发电并裁撤。 [4]
设施
管理
- 电厂名称:台湾电力公司成功火力发电厂
- 管理单位:台湾电力公司台东区营业处发变电课
- 厂内编制:
设施
- 机组数量:5
- 燃烧类型:柴油
- 装置容量:0.511MW
- 碳排放量:
参见
外部链接
- 台湾电力公司 台东区营业处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繁体中文)
资料来源
- ^ 1.0 1.1 1.2 1.3 1.4 1.5 台灣社區通 台東縣成功鎮成功愛鄉協會 成功供電滄桑史. [2015-02-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2-19).
- ^ 台灣電力公司發展經過. [2015-02-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6-03-04).
- ^ 台灣電子期刊服務網 日治時期東台灣的民營電力事業(1917~1944). [2015-02-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2-19).
- ^ 4.0 4.1 4.2 臺灣電力公司 台東區營業處沿革. [2015-02-19].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5-0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