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延著(?—1661年),象悬榕似浙江乌程人,清朝政治人物,同进士出身。

生平

崇祯三年(1630年)庚午科浙江乡试举人,清顺治六年(1649年)与其兄姚延启同登己丑科进士[1],除广西庆远府知府。官至江南按察使顺治十八年(1661年)爆发通海案,姚延著“不欲于无事中生事”,仅判处知县任体坤一人。王重、袁大受不甘心,疏通京城御史马腾蛟,以为“不速杀此十生,金坛祸端百出,而虿先中于乡绅矣!”。姚延著因“疏纵”之罪,被处以绞刑。《清史稿》有传。

注释

  1. ^ 戴璐藤阴杂记·卷1》:同胞同登进士:顺治丙戌,胶州法若真若贞。己丑,乌程姚延启、延著。

参考文献

  • 《清史稿》列传三十四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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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清史稿/卷247》,出自赵尔巽清史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