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宏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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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宏恩,台湾政治大学法律学系副教授[1],美国斯坦福大学法学博士,卫生福利部药师惩戒委员会委员,卫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人体研究伦理审查会委员,台北荣民总医院人体试验委员会(IRB)委员,台北市立联合医院人体试验委员会(IRB)委员,中央研究院台湾生物数据库伦理治理委员会委员,消费者文教基金会法律委员会委员,曾任政治大学基础法学中心主任,研究生物医学伦理及基因科技伦理与法律、以及传统法律方面的民法亲属继承及离婚后子女监护问题等。
争议
著作
- 《基因科技伦理与法律:生物医学研究的自律、他律与国家规范》,五南出版,2009年,ISBN 978-957-11-5631-6。
参考资料
- ^ 政大副教授劉宏恩:媽寶別來修我課. 苹果日报(台湾). [2017-08-10].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8-10).
- ^ 中研院高层硬拗护主 刘宏恩:彻底绝念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
- 政治大学法学院网站
- 政治大学法学院基础法学中心网站
- 教授上课先呛声 “机车学生不要来”,TVBS新闻台,2011年7月26日。
- 台湾生物数据库 学者忧泄个资[永久失效链接],中国时报,2011年7月16日。
- 台湾生物数据库 荒腔走板[永久失效链接],苹果日报,2009年5月7日。
- “子女最佳利益原则”在台湾法院离婚后子女监护案件中之实践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军法专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