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德元 (万历进士)

陈德元(?—1621年),字叔仁,号葆初,浙江嘉兴府秀水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万历七年(1579年)己卯科浙江乡试举人[1],二十六年(1598年)戊戌科进士,初任济南府推官,详慎刑章,多所平反。三十二年擢礼部主客司主事[2],会代藩谋夺嫡,辇金长安,部议两可。德元力持大义,引经据案,卒明长幼之伦,定册立之典。万历四十年四月,由礼部郎中升为福建参政。四十三年升山东按察使,历本省右布政,四十六年升湖广左布政使[3],设法赈饥,节省冗费,剔釐中外,所至以廉敏称。泰昌初,命巡抚广西,积劳成疾,具疏请告,寻卒,予祭葬[4][5][6]

引用

  1. ^ 《秀水县志》卷之二·坊表:“元魁济美”:为万历己卯科陈懿典、沈懋庄、胡士章、马上锦、俞梦阳、盛万年、吴勲、李万春、陈德元、吴弘济、陆长庚、怀所学、张炜、奚文嵩、陈光赞、王慎德、陈九韶、马维铭、张思明、孙成名、沈中虚、孙诗立。
  2. ^ 万历三十三年十二月,命少詹事全天叙、左谕德周如砥、编修顾秉谦、温体仁、简讨刘一燝、王毓宗、礼部主事王三才、陈德元赍御书往各王府。
  3. ^ 万历四十六年七月,以山东右布政陈德元为湖广左布政。
  4. ^ 泰昌元年秋九月,策都复参原任湖广布政新升广西巡抚陈德元,言德元去岁不能定武昌之变,而今日安可膺节钺之任。下部议。
  5. ^ 天启元年二月,新升广西巡抚右副都御史陈德元以病乞归,许之。
  6. ^ 《秀水县志》

参考文献

  • 《嘉兴府志》
  • 《浙江通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