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士恩
生平
毕业于天津北洋大学堂。历任直隶候补知府,直隶宣化府知府,长芦盐运分司。1912年,任吉林榷运局局长。1917年11月,任黑龙江省财政厅厅长。1919年9月,署吉林省财政厅厅长。1919年12月,任滨江道尹兼哈尔滨交涉员兼中东铁路理事会理事。[3]
1921年2月5日,大总统令设东省特别区市政管理局,任滨江道尹董士恩为局长,马忠骏为副局长。1921年8月12日,滨江道尹董士恩被免职,张寿增接任滨江道尹兼哈尔滨市交涉员。1921年12月1日,滨江县再度成立商埠局(1919年增设后裁撤),把圈河、太平桥、三棵树等150多平方丈土地辟成商埠,督办董士恩,名誉督办张寿增,会长张南钧,总办朱春霖。[5]
1922年至1924年中华民国第一届国会第三期常会时期,董士恩代表蒙古任参议院议员。[3][2]
1927年3月,署全国烟酒事务署督办。1928年兼全国烟酒事务署署长。1927年6月21日,担任张作霖北京政府财政部次长。1928年底,随潘复内阁解体而谢职。[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