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迁高(?—?),字谦甫山东恩县人,明朝政治人物。

石迁高
大明
籍贯山东东昌府高唐州恩县军籍
字号字谦甫
出生生年不详
逝世卒年不详
出身
  • 嘉靖八年己丑科同进士出身

生平

山东乡试第三十九名。嘉靖八年(1529年)登进士[1][2]。嘉靖十七年(1538年)任直隶大名府知府[3]。历河南右参政,升陕西按察使[4]。官至巡抚,有贷廪救荒之功。累官山西巡抚[5]

家族

曾祖石智;祖父石才广;父石达。母赵氏[6]

参考文献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咸丰《大名府志·卷十一》:石迁高,恩县人,十七年任
  4.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 卷二百九十八 》:嘉靖二十四年 四月 八日,浙江右参政林云同河南右参政石迁高俱为按察使云同湖广迁高陕西
  5. ^ 《山西通志》
  6.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登科录》之《嘉靖八年己丑科进士登科录》 
官衔
前任:
石铭
明朝内黄县知县
1530年-1533年
继任:
阎邻
前任:
高金
明朝大名府知府
嘉靖十七年(1538年)上任
继任:
张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