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安国 (雍正进士)
王安国(1694年—1757年),字书城,号春圃。江南高邮(今江苏高邮市)人。清朝政治人物、榜眼。
王安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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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光禄大夫经筵讲官吏部尚书 | |
籍贯 | 江南高邮县 |
族裔 | 汉族 |
字号 | 字书城,号春圃 |
谥号 | 文肃 |
出生 | 康熙三十三年(1694年) 江南高邮县 |
逝世 | 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 京师 |
亲属 | (子)王念孙、(孙)王引之 |
出身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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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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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平
雍正二年(1724年)甲辰科一甲二名进士(榜眼),授翰林院编修,再迁侍讲。雍正十二年(1734年)出督广东肇高学政,复再迁左佥都御史。乾隆二年(1737年)疏请禁止官吏居丧期间前往省会拜谒大吏,下部议行。三迁左都御史。乾隆九年(1744年)正月迁兵部尚书,不久即遭父丧丁忧去职。乾隆十年(1745年)再召为兵部尚书,调礼部。王安国上疏请求终丧,居庐营葬。服阕后方才入朝。乾隆二十年(1755年)迁吏部尚书。乾隆二十一年(1756年)疏乞假为父改葬。高宗以来年当南巡,谕其到时随行。同年冬,王安国病倒,准许休假治疾。次年春卒,赐白银五百两治丧,谥文肃。《清史稿》有传。[1]
著作
《王文肃公遗文》一卷,补遗一卷
注释
- ^ 《清史稿·卷三百四》:王安国,字春圃,江南高邮人。雍正二年一甲二名进士,授编修,再迁侍讲。提督广东肇高学政,复再迁左佥都御史。乾隆二年,疏请禁官吏居丧诣省会谒大吏,下部议行。复三迁左都御史。五年,两江总督马尔泰论广东巡抚王謩徇纵,命安国往按,即命以左都御史领广东巡抚。安国曰:“吾奉命勘事而即得其位,古所讥蹊田夺牛者非欤?”疏力辞,上不许。广东俗奢靡,安国事事整肃,仓有余粟。故事,自总督以下皆有分,安国独以非制,止之。九年正月,就迁兵部尚书,寻遭父丧。广州将军策楞疏言安国孤介廉洁,归葬无赀,与护理巡抚讬庸等具赙归之,报闻。
十年,召为兵部尚书,调礼部。安国疏乞终丧,居庐营葬。服阕,乃入朝。十四年六月,安国入对,言诸行省方科试,诸学臣尚有未除积弊。上令具疏陈,安国疏言:“上科乡试后,颇闻诸学臣因录科例严,转开侥幸。或于省会书院博督抚之欢,或于所属义学徇州县之请,或市恩于朝臣故旧,或纵容子弟家人乘机作弊,致取录不甚公明。”上召安国询所论诸学臣姓名,安国举尹会一、陈其凝、孙人龙、邓钊等。上以会一、钊已物故,其凝、人龙皆坐事黜,因责安国瞻徇,手诏诘难。二十年,迁吏部尚书。二十一年,疏乞假为父改葬。上以来年当南巡,谕俟期扈行。冬,病作,予假治疾。二十二年春,卒,赐白金五百治丧,谥文肃。
安国初登第,谒大学士朱轼,轼戒之曰:“学人通籍后,惟留得本来面目为难。”安国诵其语终身。至显仕,衣食器用不改于旧。深研经籍,子念孙,孙引之,承其绪,成一家之学,语在儒林传。
延伸阅读
[编]
参考文献
- 《清史稿》,赵尔巽等,中华书局点校本。
外部链接
官衔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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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任: 黄廷桂 |
吏部汉尚书 乾隆二十年五月辛卯-乾隆二十一年十一月壬戌 (1755年6月27日-1757年1月18日) |
继任: 汪由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