崔衡(435年—488年),字伯玉清河郡东武城县(今河北省衡水市故城县)人,镇西将军、陕城镇镇将、武陵公崔宽长子,北魏官员。

生平

崔衡年轻时以孝道而著称,学习族人崔浩的书法,笔迹很是相像。天安元年(466年),崔衡升任内秘书中散,颁布的诏令和皇帝读的书,大多都是崔衡所写。崔衡举荐李冲李元恺程骏等人,最终都成为著名人物,舆论因此称赞崔衡。承明元年(476年),崔衡升任内都坐令,善于审判案件,魏孝文帝元宏称赞他。太和二年(478年),崔衡袭父爵武陵公、镇西将军,升任给事中。魏孝文帝巡视时,任命崔衡为大都督长史。崔衡涉猎图书史籍,文笔很好。当时柔然入侵北魏边境,崔衡陈述军事防御的方法和有利于国家百姓的策略一共五十多条。崔衡之后以镇西将军外任泰州刺史,爵位改为齐郡公。之前,河东郡遇到饥荒,抢劫盗窃大量发生,崔衡到后,采用龚遂的办法,鼓励督促耕田种桑,一年之中盗贼就销声匿迹。太和十二年(488年),崔衡去世,虚岁五十四。朝廷赠予散骑常侍左光禄大夫、镇西将军、冀州刺史,赐予帛一千匹、谷一千斛,谥号惠公。崔衡有五个儿子[1][2]

家庭

兄弟

  • 崔恕,北魏尚书郎

子女

  • 崔敞,北魏龙骧将军、中散大夫、赵郡太守、齐郡侯
  • 崔锺,北魏征北将军、金紫光禄大夫、冀州大中正
  • 崔朏,北魏京兆王元愉录事参军

参考资料

  1. ^ 《魏书·卷二十四·列传第十二》:长子衡,字伯玉,少以孝行着称。学崔浩书,颇亦类焉。天安元年,擢为内秘书中散,班下诏命及御所览书,多其迹也。衡举李冲、李元恺、程骏等,终为名器,世以是称之。承明元年,迁内都坐令,善折狱,高祖嘉之。太和二年,袭爵武陵公,镇西将军。迁给事中。车驾巡狩,以衡为大都督长史。衡涉猎书史,陈备御之方,便国利民之策,凡五十余条。以本将军除泰州刺史,徙爵齐郡公。先是,河东年饥,劫盗大起,衡至,修龚遂之法,劝课农桑,周年之间,寇盗止息。十二年卒,年五十四。赠散骑常侍、左光禄大夫、本将军、冀州刺史,帛一千匹、谷一千斛,谥曰惠公。衡有五子。
  2. ^ 《北史·卷二十一·列传第九》:长子衡,字伯玉,少以孝行着称。学崔浩书,颇亦类焉。天安元年,擢为内秘书中散。班下诏命及御所览书,多其迹也。衡举李冲、李元恺、程骏等,终为名器。承明元年,迁内都坐令,善折狱,孝文嘉之。太和二年,袭爵武陵公。衡涉猎书史,颇为文笔。蠕蠕时犯塞,衡上书陈备御之方、便国利人之策凡五十余条。除秦州刺史,徙爵齐郡公。先是,河东年饥,劫盗大起。衡至,修龚遂法,劝课农桑,周年间,寇盗止息。卒,赠冀州刺史,谥惠公。衡五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