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大臣 (英国)
英國政府政務官銜,低於大臣(Secretary)
国务大臣(英语:Minister of State),新华社译名室又译为副大臣[1],为英国政府的次级头衔,于外交上对应他国副部长级官员。
国务大臣指政府中低于内阁大臣(Secretary of State;等同他国部长)但高于次政务次官(Parliamentary Under-Secretary)和议会私人秘书(Parliamentary Private Secretary)的政务官,属于政治任命的部长级政务官而非公务员体系的事务官。[2]该职位有时译作国务部长,但实际上并非部门的最高首长。[3]
如今通常在任务广泛、责任重大的政府部门设置,对内阁大臣负责,协助或代表内阁大臣并对该部的主要任务承担半独立责任。[4]每个政府部门可以有不止一位国务大臣。[5]英国于1941年开始在任务繁重或内阁大臣经常出国活动的政府部门中设置此职。[6]国务大臣受《大臣守则》(Ministerial Code)的约束。[7]
当前职位
当前设置国务大臣职位的部门
当前设置国务大臣职位的部门有:
- 内政部
- 外交、联邦和发展事务部
- 国防部
- 司法部
- 卫生和社会福利部
- 商务与贸易部
- 科学、创新和技术部
- 能源安全与净零排放部
- 住房、社区和地方政府部
- 教育部
- 环境、食品和乡村事务部
- 交通部
- 就业和养老金部
- 北爱尔兰事务部
- 英国出口信贷担保局
当前列席内阁的国务大臣
其中,目前列席内阁的国务大臣有1位:
另见
参考文献
- ^ 桂涛. 英国财政部前副大臣:“一带一路”是未来十年最重要的全球化动力. 新华网新闻. 北京. [2020-08-21] (中文(简体)).
- ^ 2.0 2.1 香港立法会. 立法会CB(2)2848/05-06(01)号文件 (PDF). 香港立法会. 2006年7月26日 [2019年1月7日].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9年10月13日).
- ^ 王, 邦佐. 政治学辞典. 上海: 上海辞书出版社. 2009: 458.
- ^ 薛, 波. 元照英美法词典. 北京: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3: 917.
- ^ 张, 光博. 简明法学大词典. 长春: 吉林人民出版社. 1991: 985.
- ^ 李, 伟民. 法学辞源. 哈尔滨: 黑龙江人民出版社. 2002: 1952.
- ^ Ministerial Code (PDF). Parliament and Constitution Centre, House of Commons Library. 2018年1月8日 [2019年1月7日].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6年10月29日).
- ^ Cabinet Office. The Cabinet Manual (PDF). Cabinet Office. 2011年10月 [2019年1月7日].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16年6月27日).
- ^ 元照英美法词典.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13: 10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