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春空港經濟開發區

長春空港經濟開發區是位於吉林省長春市的一個省級經濟開發區空港新城位於九台城區南部20公里,長春龍嘉國際機場東3公里處。

歷史

2005年8月27日,長春龍嘉國際機場正式投入使用後,吉林省省長王珉提出「在機場兩翼建設以高新技術產業和服務業為載體的空港開發區,重點發展軟件等高新技術產業和依託龍嘉國際機場的新興服務業,並逐步向長、吉兩市發展延伸,為構築長吉產業帶打造平台」的戰略構想。2006年6月26日,吉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印發(吉政辦函[2006]89號)文件,成立長春空港開發區工作領導小組。

2009年國務院正式批覆長吉圖開發開放先導區。2012年2月27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出台了《關於加快推進長吉一體化工作的意見》。[1]

2012年6月7日,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同意長春空港經濟開發區調區更名後繼續享受省級開發區相關政策的批覆》(吉政函[2012]86號),確定其為省級經濟開發區。[2]

2016年8月8日,中共長春市委、長春市人民政府發出《關於支持長春新區創新發展的實施意見》,長春新區直管長春空港經濟開發區。

2020年吉林省發展改革委上報《關於申請設立長春臨空經濟示範區的請示》(吉發改地區〔2020〕519號)。2020年7月21日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國民航局批覆長春臨空經濟示範區,成為東北首家、全國第15家國家級臨空經濟示範區[3]規劃面積91.3平方公里,規劃範圍東至九萬公路,西至五洲大街,南至空港開發區南部範圍線、琿烏高速,北至泉眼溝。[4]

參考文獻

  1. ^ https://land.3fang[失效連結] dot com/news/2013-06-07/10266211.htm 「長春空港經濟開發區 為九台插上騰飛的"翅膀"」,來源:《城市晚報》,2013年06月07日。
  2. ^ 吉林省人民政府《關於同意長春空港經濟開發區調區更名後繼續享受省級開發區相關政策的批覆》(吉政函[2012]86號),2012年6月7日。
  3. ^ 國家發展改革委 中國民航局:《關於支持長春臨空經濟示範區建設的復函》(發改地區〔2020〕1190號)2020年7月21日。
  4. ^ “长春临空经济示范区——引领东北全面振兴 带动吉林全面开放”,《中国改革报》,2021-07-22. [2022-04-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2-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