燕立帖木兒

燕立帖木兒元朝官員,畏兀人。

至治三年(1323年),由平涼府判官轉任西鄉縣尹、達魯花赤。泰定初年,攝興元路(今陝西省漢中市)事。當地百姓不知種木棉之利,燕立帖木兒抵達興元,求得種子給社戶,教他們種植之法,百姓得其利。閒暇時,巡視郊野,因縣北田地積水多,於是借富室之錢,開渠築堤,將水泄入河中,田地於是收得一倍之利。驛馬使得百姓困苦,販馬之人定價至一千五百貫。燕立帖木兒知其弊端,令每戶交納中統鈔八貫,官府拘之買馬,一年所納額,計馬十一匹,錢為七千四百三十貫。因為倉促有事征科,百姓不堪,於是在城南門外創立官店,四鄉各立一店,每年入鈔為一貫二千多錢,以紓解民力。創製尤碾磨,兩年收得得米或麥五十餘斛,百姓為他立遺愛碑,不久,在官任上去世[1][2]

參考文獻

  1. ^ 《閒居叢稿》卷十六
  2. ^ 新元史》卷二百二十九·列傳第一百二十六·循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