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利人

族群

毛利人(Māori)屬於南島語族波利尼西亞人,是紐西蘭原住民。其民族語言原本沒有文字,1840年開始以拉丁字母作為民族語言之文字。民族信仰數多神泛靈信仰。「Māori」這個詞在毛利語語境中表示「正常」或「正常人」之意,當時的歐洲人進入紐西蘭,毛利人便如此自稱,並以「Pakeha」(原意為不正常的人)稱呼外邦人。多數考古學家歷史學家認為毛利民族是從庫克群島波利尼西亞地區而來。也有學者認為毛利民族及所有南島語族的發源地最北可以追溯到西太平洋的臺灣[5],毛利人的語言、文化及傳統建築與臺灣原住民阿美族很類似,文化上有許多共通點[6]

毛利人
Māori
正在表演哈卡舞的毛利人
總人口
750,000
分佈地區
 紐西蘭598,605(2013年)
 澳洲126,000(2006年)[1]
 英國8,000[2]
 美國3,500[3]
 加拿大1,305[4]
其他地區約8,000[2]
語言
毛利語英語
相關族群
波利尼西亞人
南島民族

現在毛利人總人口70多萬人,其中紐西蘭有62萬[7]澳洲有12.6萬[1]英國有8千人[2]美國加拿大有4千左右。

毛利語是紐西蘭官方語言之一。

文化

 
一名毛利酋長肖像

在18世紀末英國移民大舉到來前,毛利人主要從事農業漁業狩獵、採集。毛利文化是紐西蘭的民族文化,反映在紋身戰舞民間藝術上,他們擅長雕刻編織,其中雕刻包括木雕石雕,是為毛利藝術之精髓。

部落制度:毛利社會的基礎

 
關於毛利人的起源,當前較普遍獲接受的理論是他們主要來源於台灣,經過數世紀在島嶼間的遷徙而來到紐西蘭成為波利尼西亞人的一支。
 
紐西蘭奧克蘭戰爭博物館中的19世紀毛利人雕像

在毛利社會中,無論是結婚、作戰、宗教等,一切行動都以家族為準繩。各個部落都有建造得非常精細的「帕」(Pa),這是一種防衛性的山塞,內有堡壘,非常堅固。

由於部落間爭戰不斷,許多「帕」都建造在山頂上,以保護部落的安全。這種堅固的防衛工事,早在毛利人的祖先在波利尼西亞生活時就已存在,不同的是紐西蘭的「帕」建造得更為複雜,規模也更大。

毛利社會也有階級制度,分別為貴族、庶民和奴隸。武士和領袖是貴族的成員,他們行使權力,掌管部落一切事務。從他們的穿着、臉上的刺青就可以分辨出階級的高低。貴族總是打扮得非常耀眼,並擁精良的武器。而奴隸通常是戰爭中被擄的人,他們從事低賤的僕役,祭典時甚至成為祭品。值得一提的是,毛利人十分重視手工刺青。木匠和手工匠通常都出身較高的階層,而且由族群供養。

在信仰上,毛利人是多神論者,但他們相信有一位上帝(Io Matua Kore),這和其他太平洋的島民並不相同,因此他們後來比較容易接受基督教的一神信仰。這也是十九世紀至今,許多毛利人願意改信基督教的原因。

毛利人各族要戰爭前他們就先跳一種挑戰威脅的舞名字叫「哈卡」(Haka)。這個哈卡的目的是表示他們勇士要開始宣戰或把敵人嚇怕和趕走。

在南島的西海岸有一位女青年發現了一種綠玉,他們稱為「軟玉」(Pounamu)。這是被毛利人視為聖物的材料,許多人形像、小配件、武器等都用這種玉石製成。

食物

他們吃的食物是從島群帶來的番薯芋頭山芋等蔬菜。毛利人也帶了緬甸小鼠。老鼠後來就吃很多紐西蘭本土的鳥蛋。毛利人大部分是吃螃蟹龍蝦鰻魚等海鮮食物(但是他們帶來的熱帶作物無法生長,因此改吃恐鳥)。

神話

毛利人原本沒有文字,早期的文學形式以口傳文學為主,包括詩歌散文敘事和背誦族譜等。19世紀時基督教傳教士發明了毛利語的書面形式,因此許多毛利神話、傳統故事得以保存。毛利人社會儀式信仰世界觀建立在一個精心設計的神話基礎上,該神話是由波利尼西亞繼承而來,並在新的環境進行了改編和發展[8]。毛利人是個以部落為主體的社會,對部落祖先相當崇敬[9]。毛利的祖先神話中的人物不僅是虛幻故事的主角,更以大自然的元素為主體,如風、海、森林、天空或火山等等。毛利神的身影可見於大自然之中,因此毛利神話就等同於自然界。

毛利神話依發生時間分為創世神話毛伊神話、塔弗基神話三個部分,其主要人物由神變為神人、再轉變成凡人,人類意識在神話演變過程中逐漸被凸顯、壯大。其中創世神話屬於世界蛋英語world egg類型。[10]

創世神話

天地未開、混沌一片時,毛利人稱此為第一紀元:空虛期。有一天,天父朗伊英語Rangi and Papa與地母芭芭英語Rangi and Papa甦醒了,成為自然界第一對夫婦。祂們緊緊擁抱在一起,繁殖了自然界生命力的各要素,祂們的七個兒子分別是:

  1. 森林之神他尼馬夫達英語Tāne Mahuta
  2. 風神他弗利馬提雅英語Tāwhirimātea
  3. 海神湯雅羅亞英語Tangaroa
  4. 戰神圖馬陶恩雅英語Tūmatauenga
  5. 和平之神朗高英語Rongo
  6. 植物之神哈烏米雅英語Haumia-tiketike
  7. 火山神魯亞木古英語Rūaumoko

天父與地母的七名兒子長大以後,由於長期蟄伏在父母相互緊抱的懷中,祂們之中有些開始抱怨起來。其中戰神、森林之神、海神主張要把父母分開,風神反對祂們大逆不道的行為,而和平之神、植物之神及火山神則沒有意見。主張分開父母的三位神祇各施武力,而看着兄弟大逆不道虐待父母的風神暴跳如雷,瞬間狂風暴雨大作,天崩地裂,更加速了天父與地母的分離。風神堅持一段時間之後不支敗退,逃奔到天父那裏去。從此天父與地母遍各處一方,遙遙相對,而祂們痛極而泣留下的情淚則聚成了汪洋大海

諸神的後裔

森林之神將天父與地母拆散後,以祂的神威將花草樹木昆蟲都賦予生命,使自然界充滿生機,又在地母芭芭懷中取出一團黏泥,捏成一名女性,祂將她命名為軒妮亞芙安妮(Hineahuone)。森林之神與她結為夫妻,產下一名女孩,他們替她取名軒妮蒂達瑪(Hinetitama),又叫曙光之女(Dawnmaid)。曙光之女長大後,森林之神對她動了歪心,便讓女兒取代了妻子的位置。曙光之女得知真相後羞愧萬分,決心隱居黑暗的地底,並改名軒尼奴依蒂寶英語Hine-nui-te-pō,及為死亡女神(Godess of Death),自此以後曙光從東方升起,黃昏於西方落下。

海神統管了海裏一切等水產。和平之神掌管一切耕種,特別是地瓜(毛利人之主要糧食),因而又被稱為地瓜神。植物神主管一切野生植物。風神主管自然界的風力與雷暴,由於祂對戰神的不孝行為仍憤憤不平,祂指使自己的子孫變成暴風颱風與狂風繼續與戰神對抗。火山神成了主管地震的神祇,據說隱居的曙光之女變成為火山神的妻子,祂們夫妻一直陪伴着地母,火山神以火力給地母溫暖,黑暗女使地母安睡。

人類起源

戰神眼看自己的兄弟都成主管,也有後代,只有自己一無所有。有一天祂在森林裏遇到泥塑女軒妮亞芙安妮,知道她被森林之神拋棄,便說服她成為自己的妻子。泥塑女怨恨森林之神因為曙光之女的美色離棄自己,決心向祂報復,便接受了戰神的求婚,與戰神生下不少兒女,就是現在的人類。毛利人相信天父與地母的兒子中,只有戰神的後裔最勇敢、最聰明,因為他們能捕魚狩獵、種植耕作、自食其力,但繼承了戰神的好戰性格,致使人類紛爭不斷。

有一天,好奇的半神人毛伊向死亡女神挑戰後,世人便開始難逃死亡關。[11]

歷史

傳說

在毛利人的傳說中,庫佩是紐西蘭最初的發現者。

記事

一開始僅有一些島民到奧特亞羅瓦專門獵捕恐鳥,他們一邊點火燒森林、一邊打獵,因此等到數百年後,當歐洲人發現紐西蘭時,恐鳥已經絕種了。

約1280年,有七艘獨木舟,從南太平洋的島嶼,同時來到奧特亞羅瓦。這是第一次計劃好的移民,此後一兩百年內,經歷數次移民後,毛利人已開始定居於紐西蘭的北島跟南島各地。數百年來,毛利人發展出嚴謹的部落制度、階級制度,和極高的藝術成就。在西方文明尚末到達之前,毛利人一直以他們的傳統社會形態生活。

另外不同於許多國家受到壓迫,或遭同化的少數民族,毛利人在紐西蘭擁有較多的話語權,其文化的保存亦較為完善,毛利語更受到了紐西蘭國家法律的承認。即便如此,現今毛利語仍然面臨被紐西蘭的白人主流社會邊緣化的危險,因為只有不到一半的毛利人在日常生活中使用毛利語,而許多毛利人已經不會講毛利語了。

重大事件

1835年《紐西蘭獨立宣言》

18世紀末,英國從澳洲新南威爾士州殖民地派捕鯨船往紐西蘭方向獵捕海豹和鯨魚,以作商業用途。1791年威廉與安(William and Ann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抵達紐西蘭,開啟後續船隻大量進出附近海域獵捕的序幕。此時船員在上岸處理鯨油、鯨骨,並與毛利人做點買賣,事畢即離去。

後來紐西蘭特產的亞麻和木材被商人看上,遂登陸僱用毛利婦女製作繩索等,具有低利潤高經濟價值的商品。隨着商人登陸的還有傳教士、教師、官員,以及冒險家、水手、流氓等。良莠不齊的外來者造成毛利社會動盪不安,亦帶來毛利人沒有抗體的傳染性疾病和武器毛瑟槍。

傳染病造成毛利人口遞減,外來者以低廉價格收購土地並定居此地。紐西蘭本非英國殖民地,但雙方的摩擦愈發無法忽視,英國政府任命詹姆斯・巴斯比(James Busby)為首任紐西蘭駐紮官。1833年5月5日巴斯比抵達紐西蘭。[12]

1835年屠殺莫里奧里人

1835年11月19日,來自紐西蘭北島塔拉納基大區的Ngāti Mutunga和Ngāti Tama部落500名持槍的毛利人裝載了78噸馬鈴薯劫持歐洲船羅德尼號入侵查塔姆島,另一艘400多個毛利人在12月5日來到。入侵者殺害了一名12歲的女孩,並繼續奴役殺害一些莫里奧里人,他們簡短地向莫里奧里人宣佈,他們的土地被沒收,並成為毛利人臣民。

1840年《懷唐伊條約》

1840年2月6日,毛利人和英國王室代表簽署《懷唐伊條約》,在紐西蘭北島東北部島灣地區的懷唐伊簽署。

條約包含三大條款,英文版原文簡言之有四個重點:

重點一、將主權割讓予英國王室

重點二、酋長具有土地、房產、森林、漁場與財務的所有權

重點三、英國王室有優先購買土地的權力

重點四、原住民與英國子民享有同等權利

懷唐伊條約原文由英國草擬,之後才翻譯成毛利文。英文與毛利文版本的辭令有些許不同,造成毛利人對條約內容的理解誤差。比方重點一英文版使用sovereignty「主權」一詞,而在毛利文版本卻是使用kawanatanga「治權」取而代之。因此在毛利酋長角度這項條款的內文是「將紐西蘭治權交予英國王室」而非將主權割讓的意思。整份條約有許多諸如此類的翻譯手段,雙方在認知不對等的情況下簽署完成。[13]

1850年代的「毛利國王運動」

1846年—1853年,英國人運用《懷唐伊條約》的優先土地購買權,以極低價掠購大量紐西蘭土地

1854年中,一群反對售地給英國人的毛利酋長,為了保護土地推選波塔陶·特·維赫羅韋赫羅英語Pōtatau Te Wherowhero為首任毛利國王。該王於懷卡托登基。兩年後逝世,由兒子繼任新國王。

然而毛利族的凝聚團結引起英人不滿,英方策劃了懷卡托戰爭打擊國王運動。[14]

知名人物

  • Nanaia Mahuta:現任紐西蘭外交部長
  • 溫斯頓·彼特斯(Winston Peters):前任紐西蘭外交部長。
  • 漢娜·東麥皮·克拉克英語Hana-Rawhiti Maipi-Clarke:現任紐西蘭國會議員。
  • 華利·朋尼帝托(Wally Penetito):紐西蘭威靈頓維多利亞大學教育系高級講師,硏究毛利語教學。
  • Tuheitia Potatau Te Wherowhero VII:現任毛利人國王。
  • Calum Hood:倒數五秒(5 seconds of summer)貝斯手,為毛利與蘇格蘭混血。
  • John Tamihere(約翰. 埃米塔爾):紐西蘭政治人物,2019年10月參與競逐奧克蘭市(Auckland city)市長。
  • 奇里·特·卡娜娃:著名女性歌劇演唱家。
  • Maisey Rika:女歌星。

資料來源

  1. ^ 1.0 1.1 Hamer, Paul. One in Six? The Rapid Growth of the Māori Population in Australia (PDF). New Zealand Population Review. 2008, 33/34: 153–176 [19 May 2012].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13-11-12). 
  2. ^ 2.0 2.1 2.2 Walrond, Carl. Māori overseas. Te Ara: The Encyclopedia of New Zealand. 4 March 2009 [7 December 20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12-06). 
  3. ^ New Zealand-born figures from the 2000 U.S. Census; maximum figure represents sum of "Native Hawaiian and Other Pacific Islander" and people of mixed race. United States Census Bureau (2003).Census 2000 Foreign-Born Profiles (STP-159): Country of Birth: New ZealandPDF (103 KB). Washington, D.C.: U.S. Census Bureau.
  4. ^ Statistics Canada (2003).(232), Sex (3) and Single and Multiple Responses (3) for Population, for Canada, Provinces, Territories, Census Metropolitan Areas and Census Agglomerations, 2001 Census – 20% Sample Data頁面存檔備份,存於互聯網檔案館. Ottawa: Statistics Canada, Cat. No. 97F0010XCB2001001.
  5. ^ 從毛利人來自台灣的新聞談南島民族的遷徙史. [2019-10-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0-18). 
  6. ^ 踩到花蓮海水落淚 毛利人領袖:來台有如靈魂之旅. [2019-10-1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10-18). 
  7. ^ Statistics New Zealand. QuickStats About Māori. [7 August 2010].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3-09-21). 
  8. ^ Biggs, Bruce. The Complete English-Maori Dictionary. Auckland University Press. 2012: 447–448. ISBN 978-1869400576. 
  9. ^ 張, 瀞文; 繆, 靜芬; 李, 根芳. 紐西蘭. 台北: 台英雜誌. 2003: 31. ISBN 9576321948. 
  10. ^ Porselvi, P. Mary Vidya. Nature, Culture and Gender: Re-reading the folktale. Routledge India. 2016: 69. 
  11. ^ 林, 爽. 紐西蘭的原住民. 台北市: 世界華文作家出版社. 1998: 26~34. ISBN 957-98538-2-7. 
  12. ^ 蔡芬芬. 紐西蘭毛利人的主權. 台灣原住民族研究學報. 2012, 第2卷 (第4期): 65–86. 
  13. ^ Ian Hugh Kawharu. Waitangi: Māori & Pākehā Perspectives of the Treaty of Waitangi. Auckland: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89. ISBN 9780195581751. 
  14. ^ 李龍華. 紐西蘭史:白雲仙境.世外桃源. 台北市: 三民. 2005. ISBN 9571441643. 

另請參見

外部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