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鐸(?—?年),字廷諭,南直隸廬州府合肥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正德二年(1507年)丁卯科應天府鄉試舉人,九年(1514年)甲戌科三甲第四名進士[1][2],授浙江湖州府武康縣知縣,調江西建昌縣,官至戶部主事[3]。